抢票软件不能抢在法律规则之外( 二 )

  因此 , 抢票软件并不等同于此前倒卖车票的黄牛 , 现行法律也确实对其无禁止性规定 。 近年来 , 也并无相关企业因运营抢票软件被处罚查办 。 但即便如此 , 抢票软件的经营行为仍然要纳入法律法规之中 , 一些霸王条款、违反广告法或合同法规定的行为 , 也需及时整治查处 。

  向用户宣称99%的抢票成功率 , 最终依然一无所获 , 它的成功率计算是否真实?铁路部门已明确表示 , 限制了相关程序 , 即使用户花钱购买加速服务 , 成功率也不会如抢票软件所示那么高 。 因此 , 明知达不到高度却对外标注 , 这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 违反广告法?电子商务法规定 , 搭售商品或者服务 , 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 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 抢票软件却默认用户购买加速包 , 让用户多支付服务费用却不知情 , 这是否已涉嫌违法?并且 , 假如购买加速包后显示了极高成功率 , 最后却没有购票成功 , 是否有相应赔偿?这些问题 , 都需要抢票软件经营企业依法给予明确答复 , 更需要监管部门给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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