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福山原区委副书记涉嫌受贿550万元受审( 二 )

  伴随着门楼镇发展的可喜成绩,陈某的思想也开始发生变化 。 成就感爆棚、飘飘然,自我欣赏、自我陶醉,火气多了、派头大了,喜欢听好话、唱赞歌 。 镇里取得的一些成绩,都记到自己功劳簿上 。 和同事们相比,总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总觉得自己比别人站得高、看得远,自己的话就是真理,其他人不服也得服,完全不能接受干部和群众的批评建议和善意监督 。 对自己的能力水平和成绩估价过高,由此产生的自满情绪,很快侵蚀了他的政治免疫力 。

  尤其是在职务提升以后,陈某误以为自己进入了某种特区,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制度意识、规矩意识迅速淡化,更加恃才放纵 。 担任福山区常务副区长期间,陈某分管城建工作,“接触的都是大款有钱人,个个坐豪车、穿名牌、住豪宅” 。 他常常问自己:“论能力水平不比他们差,付出不比他们少,可他们能做的自己为什么不能?”渐渐地,这种不平衡的心理潜滋暗长 。 明知政府工作人员不能拿招商引资奖励,在一个电子信息企业以招商引资奖励为名向其行贿时,他拿了;明知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入股企业,在其朋友以让他入股办企业为名向其行贿时,他还是搞变通拿了;他那些大款“朋友”向其送钱、送物,甚至一位求他承揽工程的朋友于某送给他一栋位于城郊的二层别墅时,他也欣然接受了 。 据查,2003年至2017年期间,陈某先后非法收受13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550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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