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彻查 不放过每一个“保护伞”线索( 三 )

  目前,自治区检察院扫黑办共受理各类“保护伞”线索93条,向自治区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91条 。

  打铁还需自身硬 。 “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以及过问案件等情况,要严格规范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结合各地区实际抓紧查漏补缺,明确工作时限、工作责任,对落实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专项斗争成效不明显或者对上级检察机关通报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自治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诉一处处长吴寿泽介绍,为防止检察人员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保护伞”,广西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

  严格审查 确保“不枉不纵”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 。 广西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切实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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