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彻查 不放过每一个“保护伞”线索( 二 )

  据悉,自2010年以来,以李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拉拢腐蚀的手段,结交了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刘永祥、永福县公安局罗锦镇派出所所长李靓、拘留所副所长廖双双、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肖翔等人,由他们充当“保护伞”,为该组织违法犯罪通风报信提供庇护 。

  广西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这起案件的办理 。 为确保除恶务尽,广西检察机关坚持破“网”打“伞”,“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落实“一案三查”机制,在办案中深挖彻查线索,并对近年来已经办理的案件开展倒查工作 。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各市分院、基层院在发现“保护伞”后3日内,统一直报自治区检察院扫黑办,由自治区检察院扫黑办移送自治区监察委 。 自治区检察院扫黑办依照自治区有关线索管理规定,制定符合反映“保护伞”线索的移送登记表,并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安排专人接收、管理、移送“保护伞”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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