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不返还二胎生育保证金被起诉 村民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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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不返还二胎生育保证金被起诉 村民获支持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锦秋街道办事处傅桥村村民委员会因未返还1万元二胎生育保证金,被村民付保绪诉诸法院。

  一审法院博兴县人民法院以行政诉讼超过诉讼期限为由不予以立案。6月6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的行政裁定,指令一审法院予以立案。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付保绪二审行政裁定书》披露了上述案情。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在付保绪之前,已有5名村民在博兴县人民法院起诉傅桥村村民委员会,村民们的诉请均是要求村委会返还此前收取的二胎生育保证金(押金)10000元,上述5名村民的诉请均获得博兴县人民法院支持。

  傅桥村村民委员会之所以收取二胎生育保证金,主要源于该村制订的一份村规民约,目的是防止村民违反计生条例。傅桥村村民委员会制订的《傅桥村村规民约》第7条内容为:“新婚夫妇领取准生证向村委交押金1000元,领取二胎准生证的交押金10000元,按时查体,无违反计生条例的,待新生子女落户后押金退回”。

  7月16日,博兴县锦秋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解释说,这一做法是傅桥村村民委员会上一任主任提出的,目的是约束新婚夫妇能够按时查体,防止孕妇及其家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后,因婴儿性别不符合预期而人工流产,而该主任已于去年因经济问题落马。

  博兴县人民法院认为,傅桥村村民委员会不具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收取二胎生育保证金的法定职权,故其向村民收取10000元二胎生育保证金的行为是违法的,村民要求返还保证金,合法有理,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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