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中院终审宣判一起19人涉黑案 村霸领刑19年

中新社惠州11月26日电 (方伟彬 全小晴 邓丹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6日通报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依法对钟孔平等19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此前 , 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钟孔平有期徒刑十九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罚金六万元(人民币 , 下同);判处其余18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二年 。 宣判后 , 钟孔平等18人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05年 , 钟孔平等人在原有宗族组织的基础上成立理事会 , 假借宗族理事会名义 , 多次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破坏选举、妨害公务、殴打他人、非法采伐泥土等违法犯罪行为 , 逐步形成了以钟孔平为组织、领导者 , 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 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2010年5月 , 龙门县某温泉度假公司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 , 拆除了公司在村中修建的观景台 。 钟孔平等人得知此事后 , 便认为该公司拆除了宗族所属财物 , 要求温泉公司补偿损失 , 纠集近200名村民 , 手持锄头、扁担等工具 , 堵在温泉景区门口 , 不让人员、车辆进出 , 并公然对抗政府劝散工作 , 造成大约200名游客滞留景区 , 温泉公司无法正常营业 。
该组织还实施了非法采挖山泥、非法砍伐林木、强迫猪肉档交纳管理费等违法行为;为了应付公安机关调查 , 还要求组织成员统一口径 , 企图以逃避法律制裁 。
【广东惠州中院终审宣判一起19人涉黑案 村霸领刑19年】该组织为非作恶、残害、欺压百姓 , 架空村民小组自治权利 , 侵蚀村民小组对集体土地的管理权限、经济收益 , 称霸一方 , 横行乡里 , 在田尾村一带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 , 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二审法院认为 ,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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