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电信诈骗:“零门槛”入行 “傻瓜式”作案( 四 )


斩断“服务”链条 铲除“黑灰产”土壤
山西省公安厅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工作专班负责人贾勇生表示 , 遏制网络犯罪不能仅依靠打击 , 要消除其屡禁不绝的现状 , 必须加强源头控制 , 斩断“服务”链条 , 铲除“黑灰产”土壤 。
首先 , 通信运营商必须切实加大通讯卡“实名”管控力度 , 斩断“两卡”贩卖产业 。 比如 , 目前可以单位等名义批量办理的流量卡、物联网卡等被犯罪分子惯常使用 , 成为管理的薄弱环节 。
2020年10月10日 , 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 ,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断卡”行动 , 提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 采取坚决果断措施 , 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 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
其次 , 加大对对公账户等的金融监管、治理力度 。 目前一些对公账户冻结难度很大 , 有民警反映 , 发现涉嫌犯罪的对公账户后 , 一方面难以查到具体开户银行 , 另一方面向开户行提供相关冻结手续后 , 有的银行也存在配合问题 。 他们建议 , 金融系统需要加大监管力度 , 对开户人员进行核实调查 , 堵塞虚假开户 , 对频繁转账的异常现象加大风险控制 。 同时 , 银监系统应出台规定 , 实现对公账户中犯罪资金快速冻结 。
再次 , 完善法律法规 , 对“黑灰产”从业者严打重判 。 民警反映 , 目前《刑法修正案(九)》虽然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对网络犯罪各“服务商”行为单独入罪 , 但现实中操作难度大 。
受访者说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首先量刑过轻 , 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 此罪最严重情形才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且对许多“黑灰产”环节并不适用 , 如打击对公账户买卖 , 警方主要以倒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 。 而且 , 为网络犯罪“提供服务”的环节链条愈发细化 , 难以形成证据链 。 此外 , 此类犯罪随着时间推移证据灭失极快 , 许多犯罪分子被轻判或判缓刑 , 这些人出来后不少人“重操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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