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观察丨媒体应如何建构高知女性形象( 三 )
斯科特(Joan Scott)提出社会性别是基于性别差异的社会关系构成要素,也是权力关系的一种基本方式 。自原始社会、封建社会以来,中国传统文化一直遵循着一条基本准则:一切的行为标准和价值规范均以男性经验为来源动机 。通过习俗、道德、法律等的制定,来进行男性、女性群体特征的区分,逐渐形成“男尊女卑”的性别差异意识,如:家庭环境中的男主外女主内、“三从四德”,社会环境中的“三纲五常”“女子无才便是德”等 。新中国成立后,妇女解放运动的展开使得女性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获得一定的权利,家庭中卑微地位有所改善,但男女两性的差异依然存在 。然而,有这样一类群体在教育领域冲出重围,越过“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约束,成为高知女性 。在博士身份的光环下,高知女性的睿智、进取颠覆了传统观念中“女卑”的固有形象 。随着高知女性群体不断进入职业领域、社会领域,其从中获得的政治经济资本与话语权力开始对男性产生压力与挑战,构成对父权世界的威胁 。
在媒介建构中,敢于同男性争取平等的教育、职业的高知女性却成为了非男非女的“第三性”,即有别于男性、女性的第三种性别 。本来作为“第二性”的女性就已经处在男权社会的弱势地位,而“第三性”的建构则直接取消了高知女性的女人属性,成为他者中的他者 。“第三性”实则暗藏着“女性威胁论”,是一种话语运作中的符号暴力 。布迪厄认为符号暴力是在一个社会行动者本身合谋的基础上,施加在他人身上的暴力 。而对于这样的暴力,人们恰恰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暴力,反而认可了这种暴力,隐藏在意识的深处 。在媒介建构的高知女性群体形象中,弱势/愚昧、另类/犯错形象通过呈现高知女性负面的行为模式、性格品性,来对高知女性群体进行污名与排斥,引导公众对其身份地位、职业角色的“第三性”认知,进而使高知女性被社会孤立,丧失与父权社会中的男性相抗争的合法地位 。其实“第三性”符号暴力本身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建构,通过对性别内涵再生产来重塑社会性别秩序,以此制衡高知女性群体对父权社会的冲击 。
实际上,“第三性”问题并不是高知女性群体所独有,“女处长/厅长”“女企业家”“女明星”等女强人均在不同程度上遭受“第三性”问题,所以这不单单是某一群体的问题,而是社会结构问题的折射 。随着社会现代化、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市场资本的运作带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大量男性群体沦为社会中/底层,而“第三性”便成为男性阶层分化中减缓压力与焦虑的突破口 。再加上市场经济中消费主义逻辑,使得这些女强人的外形、品性、行为等均成为媒体消费主义的牺牲品 。在父权结构性张力与媒体市场消费逻辑中,第三性所重塑的社会性别秩序实则是对女强人社会性别身份、角色的歧视 。此外,符号暴力还会对施暴对象产生支配性影响,通过自我异化与权力关系达成合谋来进行 。在“第三性”社会性别秩序下,媒介对高知女性群体形象弱势/愚昧、另类/犯错的建构,是将高知女性群体视为城市社会的“麻烦” 。而公众长期在这样一种媒介营造的拟态环境中,则会将部分高知女性所“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同于高知女性群体“自身实际的问题”,形成关于高知女性的负面刻板印象 。刻板印象一旦形成,便会阻碍主流社会对高知女性群体的接受和认可,成为其恋爱结婚、就业工作、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阻力 。
大众媒体应担负起其自身的“社会协调”职能 。在高知女性相关报道中,尽可能地还原该群体真实而典型的工作生活的经验/行为,多从高知女性群体的视角、立场来编辑诠释新闻内容,避免报道的模式化、框架化及市场消费主义的价值判断,从而保障高知女性群体在媒介建构中获得应有的话语地位与权利 。此外,高知女性群体要敢于、勇于同“第三性”的社会性别歧视做抗争,在社会各领域与各大媒介平台中积极展现建构自身独立、睿智、进取的形象,通过话语表达与实际行动来改变社会对于高知女性群体的偏见乃至性别歧视的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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