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观察丨多元共治,为青少年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三 )


【|传媒观察丨多元共治,为青少年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三)家庭层面:倡导家长参与,提高家庭在网络素养教育中的作用
青少年网络安全与网络运用能力的提升,家庭负有不可推卸的培养职责 。西方学者就此提出了两种类型的家长监管措施:限制性干预和积极性干预 。限制性干预意味着制定互联网利用的规则,包括利用时间和对特定互联网应用的利用和获取的限制 。而积极性干预的父母则是在子女身边,观察其行为,与其讨论,并检查其上网页面 。
不过,在中国,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少父母对青少年上网的态度是相对保守和滞后的,调查显示,三成以上家长不陪子女上网,与家长沟通状况差和出身不完整家庭的青少年群体上网时间长、频率偏高 。因此,家长也需积极学习并掌握网络安全知识,提升自身网络运用技能,其监护职责还应包括对未成年子女上网设备进行合理管理,适当控制青少年上网时间,引导青少年合理健康地使用网络,并最终在日常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逐步对被监护人产生积极的影响 。
(四)企业层面:持续完善监管,强化网络平台的约束机制
青少年群体合法权利保护需要明确网络平台责任,让平台既有外部的约束监督机制,又有内部约束机制 。从外部约束机制来看,国家立法规管网络平台,除了保护个人信息的一般义务外,网络平台还需对青少年个人信息进行特别保护,例如,青少年个人信息,网络平台运营者应有主动识别机制,对于明显侵犯青少年个人信息、隐私和其他权利的内容予以删除,并采取合理技术措施提示青少年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积极响应青少年及其监护人的修改、删除请求等 。从内部约束机制来看,网络公司应建立正确的企业价值观,创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不提供可能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产品 。
(载《传媒观察》2018年11月号,原论文约10000字,标题为: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的平台责任与多元共治 。本文为2016年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大数据时代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风险与防范体系构建研究” <16JZD006>、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心理建设:社会治理的心理学路径”<16ZDA231>的系列成果 。此为节选,图表、注释等从略,学术引用请参照原文 。)
【作者简介】
|传媒观察丨多元共治,为青少年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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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安,《传媒观察》编委
张志安,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导,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曾执教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广东省舆情大数据分析与仿真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体育学院特约研究员 。主要研究数字新闻业、新闻社会学、新闻传播实务,兼任中国新闻史学会应用新闻传播学研究会会长、舆论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主持教育部哲学社科重大攻关课题、国家社科重大课题子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多个纵向课题和数十个中央部委及地方企事业单位委托课题,在New Media and Society,Journal of Media Ethics,As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Chinese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Politics,《新闻与传播研究》《传播与社会学刊》等SSCI或CSSCI发表论文百余篇,主持《深度报道》《新媒体素养》两门国家精品课程,曾获教育部高校优秀成果二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广东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中国新闻史学会首届国家学会奖之杰出青年奖、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宝钢优秀教师奖等 。
林功成,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聂鑫,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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