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90起违法犯罪事实湖南长沙宣判27人重大涉黑案

  中新社长沙7月25日电 (肖玲 李昭菲)历经连续7天审理后 , 万操、黄云声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25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 该案共涉及25个罪名、90笔违法犯罪事实 , 系湖南省扫黑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 。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操、黄云声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 , 在湖南常德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康氏集团” ,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 有组织地通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等违法犯罪行为 , 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 共造成4人重伤、16人轻伤、2人重度残疾等严重后果 。

  该组织还利用湖南常德和新疆巴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另案处理)的包庇和纵容 , 有组织地通过强迫交易、骗取贷款、非法采矿、赌博、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 , 对一定区域的砂石、矿产采挖 , 工程建设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垄断 , 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 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 万操、黄云声系该组织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 其中万操还与他人共同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万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 聚众斗殴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黄云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故意伤害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被告人胡长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三人均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他黑社会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完)

【编辑:王思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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