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最新汇总! 2020年各省市高考加分及录取照顾政策来了! 最高20分!( 六 )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全国统考 , 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
(6)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 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7)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 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 , 优先录取 。 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 , 不符合我市聚集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照顾条件的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 , 参照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执行(含预科、民族班) 。
中职直升类考生和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等各类单考单招考生不享受上述照顾政策 。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 , 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 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
(8)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 。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 , 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 , 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 定向就业招生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 。 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 经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 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
(9)贫困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在录取时经征集志愿后还不能完成计划 , 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
(10)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 , 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 , 可由学校申请 , 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 , 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

●西藏●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 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 , 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 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 , 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 , 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项:
1.烈士子女 , 加1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 加10分;
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 , 加10分;
5.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 加10分;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 , 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 , 加10分;
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 , 加10分 。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 , 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 。 父母双方在藏工作 , 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 , 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
在西藏民族大学、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 , 加10分 。 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 , 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 , 两项加分可累加 , 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 。 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
(四)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 ,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 , 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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