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最新汇总! 2020年各省市高考加分及录取照顾政策来了! 最高20分!( 二 )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 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 ,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 , 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 残疾人民警察 ,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 , 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 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 , 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 , 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网上公示无异议后 , 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 , 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 , 从2019年起 , 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即参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 , 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 , 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 均为D级的 , 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

●江西●

1.下列考生 , 经审核认定公示后 , 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 。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 , 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
(1)烈士子女考生 , 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 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 可加10分;
(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 , 可加5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 可加5分 。
2.凡符合第3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 , 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层层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 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
考生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各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均不得弄虚作假 , 违者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 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将于7月30日前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集中公示 。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 ,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 , 优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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