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港|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是否有责任?你如何看待呢?
【安全港|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是否有责任?你如何看待呢?】孩子在幼儿园受伤 , 幼儿园是否有责任?你如何看待呢?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 , 作为父母宁愿自己受到伤害 , 也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受到半点委屈 。 但家长不可能一直陪在孩子身边 , 尤其是孩子在幼儿园的时候 。 那么孩子在幼儿园受伤 , 幼儿园是否有责任呢?接下来我们来看具体案情 。
2013年 , 李某和罗某结婚 , 李某是一名人民公安 , 罗某是一名人民医生 , 结婚不久后 , 两人便生育有一个儿子 。 两人由于工作性质及原因关系 , 儿子自打出生就由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轮流照顾 。
文章图片
现在 , 孩子已经年满4周岁了 ,夫妻二人便考虑到父母年纪较大 , 带着活波可爱的孩子显得力不从心 , 而且一般同龄人都上幼儿园了 , 自己的孩子也应该多跟同龄人接触 。
2013年9月 , 夫妻二人便将孩子送入了临近的幼儿园 , 这样让家里的父母好接送 , 也能及时处理 。 这天 , 孩子在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同班跳舞游戏时和同龄小孩发生了争执 , 并被这位小孩咬伤了鼻子、抓伤眼睛 , 导致了自己伤残 。
此时 , 幼儿园的舞蹈老师无故不在场 , 大量幼儿在参加活动时也无人照看 。 夫妻二人在接到消息后 , 马上与幼儿园进行了协商沟通 , 但是沟通没有结果 。 对于此案 , 你怎么看呢?
本案为实际案例 , 情节有出入 , 已做增删 , 仅供法律探讨 。
看完案例 , 有人问 , 幼儿园对于李某和罗某的儿子受伤情况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你知道吗?接下来我们具体来看看 。
文章图片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 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 , 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 ”
同时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 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 不承担责任 。 ”
在上述案例中 , 两个孩子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幼儿园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 ,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其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诸多方面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对幼儿的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 。
但是 , 在上述案例中 ,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等岗位职责缺失 , 在组织两位小孩子参加活动时 , 并没有配备相关人员照看陪护 , 以致两幼儿发生争执 , 无人及时劝阻分离两个小孩子 , 从而酿成了本次事故 , 过错十分明显 。
除此之外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的 , 应推定学校存在过错 。
文章图片
所以说 , 幼儿园应自己证明对于两个孩子本次侵权纠纷的发生不存在过错 , 否则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 现在 , 你明白了吗?
推荐阅读
- 【教育】教育担当 淮安:让孩子梦想花开|全面小康
- 『活动』让孩子们欢欢喜喜过新年 这个元旦好有爱!南京聋校举办多种形式庆祝活动
- “错抱孩子28年”案一审宣判:医院共赔偿76万余元
- 孩子|婆婆总夸“好带”,医生怒斥家长:太无知!1岁宝宝不哭不闹
- 孩子|吃黄鳝是导致儿童性早熟的元凶?
- 脸谱|盐都图书馆举办手绘京剧脸谱亲子活动 让家长陪孩子寻文化识国粹
- 幼儿园|从濠河之畔到大山深处 通大“扶苗”志愿者情撒贵州留守儿童
- 神话|武汉传奇父亲:一个平行班孩子创造的高考神话(感动上万家长)
- 孩子|张奶奶笔记:母乳是不是吃饱了?(权威文献摘录)
- 招生|你孩子报考了吗?高中生升大学路径之强基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