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同招|重磅!江宁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二 )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
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 , 随迁子女需在网上报名(相关的招生学校名单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申请入学 , 然后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 , 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网报预约的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 并签署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 。 若学校学额已满 , 由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 。
随迁子女到我区民办学校就读 , 按照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入学和交费 。
二、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本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施教区及原乡镇中心小学服务范围 , 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
2020年全区公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 , 届时请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网报时间为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6:00 ,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26-27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6:00 , 随迁子女应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0-31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
本区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 , 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
所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 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 。 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 , 一经查实 , 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 。 情节严重者 , 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
(二)民办小学入学办法
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区户籍儿童 , 按民办学校招生户籍范围条件 , 于7月5-6日到民办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 可在民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 。 报名后 , 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 , 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 , 需在7月13-24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 , 完成后续相关手续 , 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6:00 , 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 , 视为放弃 。 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 , 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 。 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 。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 , 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 。 我区电脑随机派位邀请公证机构参加 , 全程接受公开监督 , 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
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 , 只要符合我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 , 可由施教区小学正常招收入学 。
三、相关要求
1.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 各学校务必从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安全保卫工作 , 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儿童及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
2.所有学校不得提前招生 , 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 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
3.学校录取工作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审批 。 新生录取名册作为建立新生学籍的凭证 , 一式三份 , 区教育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各留存一份 。
4.各学校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后 , 在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并规定报到日期 , 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 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
本实施办法由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 电话:52280527、52281771、52778269 ,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2287159、52280951 。
地址与招生咨询电话
1、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公民同招|重磅!江宁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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