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中国公司获得\"iphone\"商标权

1,对苹果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影响,苹果公司依然可以使用第9类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商标用于苹果手机。但是不能用于第18类商品商标例如皮制品等。影响为苹果不可独占"iphone“商标作为其宣传商标。2,商标注册分类,苹果公司仅注册了”IPHONE"商标第9类产品使用,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苹果公司生产第9类商品以外的商品如第18类商品并命名为IPHONE则构成侵权,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商标被广泛认可则可申请定义为驰名商标,受到不可被抢注的特殊保护权利,苹果公司虽然申请了iphone的第九类商品商标使用,但是却没有申请为驰名商标,并且中国公司申请iphone第18类商品商标的时间苹果公司无法证明在那时已具备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故,中国公司申请iphone第18类商品商标成立,苹果公司称中国公司为商标抢注并不成立,中国公司具有商标第十八类商品使用权,苹果公司不能独占iphone商标。3,苹果公司主张的异议商标侵权指的是苹果公司虽然没有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但是在规模和影响力上已经具备驰名商标的条件,中国公司申请并使用iphone商标属于具有异议的商标侵权行为,因为如果苹果公司iphone为驰名商标成立,中国公司就有恶意抢注商标的嫌疑,法律依据驰名商标特权保护条例应予驳回中国公司的iphone商标使用权。4,商标注册保护是有地域性的,在哪个国家注册就在哪个国家受法律保护。换句话说,你在哪里注册的商标在哪里使用时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你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想在国外使用,需要在国外重新注册这个商标,如果你使用的商标国外的公司早就开始使用,则你到国外则不能使用该商标,同理,国外的该商标产品也不能进入国内,因为你是该商标国内的持有人。如果你的产品已经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则国外公司不可注册使用你注册的该商使用权。如果有公司注册,你可以起诉侵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