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咋算.合理利息多少( 三 )


除此之外,在涉及民间借贷的债权债务中要注意以下五种情形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特别注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款项交付为生效要件,其他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总结:在民间借贷过程中要注意合同无效的情形,防止出现纠纷后不受法律保护!


■网友
法律条文有规定,最高支持年利率24%,年利率在24%-36%的国家不反对也不支持,年化36%以上属于高利贷,多出部分要退还的。有借条也不行。所以要懂法啊同志们!
■网友
年利率10%就是一万一年1000元息。
按月算一分息就是年利率12%一万一年1200选息。
一分息是0.01元,一万每月息等于10000×0.01=100元,每年12个月。
年息10%=0.1,

■网友
这个问题是比较经常遇到的,一般好多咨询的也会问。
在民间借贷中利息怎么支付才算合法?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汇总如下: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只要年利率在24%都是合法有效的,法院都会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3)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5)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讲的将利息计入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的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比如你借了10000元,最后你还的钱利息不能超过2400元,一年所有还的钱不能超过12400元。
(6)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9)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 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个人主页:许律师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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