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解读

宿迁网讯(采访人员 张云 通讯员 邹留迎 徐向阳)4月30日,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5月11日上午,宿迁市专题召开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推进会,标志着全市基层“三整合”工作全面拉开序幕 。
采访人员了解到,本次改革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将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1+4”改革经验相结合,与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相结合,与开发区“一县一区、一区多园”规范化管理相结合,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相结合,推进相关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一线基层集中,确保基层有人有物有权办事,让乡镇(街道)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承载美好生活的“新家园” 。
《实施方案》明确了八个方面的27项工作任务:
1.推进乡镇(街道)布局优化和机构改革
加快推动乡镇(街道)布局优化工作 。对面积小、人口少、经济薄弱的乡镇(街道)稳步实施撤并 。
综合设置乡镇(街道)职能机构 。乡镇和涉农街道综合设置不超过9个职能机构,非涉农街道参照乡镇机构设置7个职能机构 。
推进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改革 。将乡镇(街道)目前所属的事业单位全部整合,设立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改革派驻机构的管理 。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区)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
2.优化基层审批服务
扩大乡镇(街道)审批服务职责权限 。以县(区)为单位,依据省级赋权指导目录,赋予乡镇(街道)必要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明确乡镇(街道)为权力实施主体 。
强化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将基层所属和拟承接的赋权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公安、自然资源等县(区)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服务窗口全部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纳入统一管理 。
提升基层服务便利度 。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一口受理、一窗通办” 。
推动便民服务向村(社区)延伸 。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
3.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
赋予乡镇执法职责权限 。各县(区)梳理乡镇需要且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类事项,以县(区)为单位报市政府审核后,依法定程序集中报省政府同意后由县(区)政府直接赋权,明确乡镇为权力实施主体 。
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在承接县级执法权限基础上,整合乡镇现有人员力量和县(区)设在乡镇站所、分局执法队伍,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
建立县(区)乡(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对专业性较强、乡镇暂时不具备承接能力的执法事项,县(区)执法机构要派出人员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联合执法 。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推行“依据权责清单追责”等制度,健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 。
4.深化基层网格管理
规范设置综合网格 。基于全要素网格总体格局,将条线部门的管理网格横向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
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 。明确网格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职责,合理划分网格范围,科学配置网格力量 。
配套制定网格管理考核办法 。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城市社区配齐专职网格员,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配备专职网格员,不断提高专职网格员比例 。
5.加强综合指挥调度
统筹建立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 。整合县(区)的“12345”、数字城管、大数据等相关职能和资源,优化成立县(区)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建立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其网络端口向县(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开放,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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