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情人买车买房妻子起诉,法院:属夫妻共同财产,需返还

夫妻俩白手起家 , 事业有成后 , 丈夫却有了婚外情 , 给情人买车买房 , 妻子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 。 经杭州桐庐县法院日前调解 , 丈夫的婚外恋对象返还120万元 。
叶女士和丈夫周先生1984年结婚 , 19年前白手起家办企业 。 2012年 , 周先生结识了小近20岁的吴女士 , 发展成婚外恋关系 。 次年 , 周先生在某镇为吴女士购置一套房产 , 并在一段时间内为其偿还每月近3000元的房贷 , 还为她买了辆宝马X3 。 叶女士2013年觉察此事后 , 选择原谅丈夫 。 在她和女儿的劝说下 , 周先生答应不再和吴女士来往 。 2018年 , 叶女士发现丈夫总在微信上向同一女子转账 。 质问下 , 周先生承认对方就是吴女士 , 这些年一直在给她转账 , 少则五千 , 多则一万 。 随后 , 叶女士将吴女士告上法庭 , 要求法院确认丈夫2013年起对吴女士的钱款、房产、车辆等赠与无效 , 吴女士返还上述财产 。
【丈夫为情人买车买房妻子起诉,法院:属夫妻共同财产,需返还】法院审理认为 , 周先生赠与吴女士的钱款来源系夫妻共同财产 , 他未经叶女士同意 , 擅自将多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赠与吴女士 , 损害叶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 赠与行为还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间负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义务的规定 , 有违公序良俗和婚姻伦理道德 , 具有不正当性 。 经调解 , 吴女士返还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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