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宿迁将32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专项保障范围


近日 ,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医保门诊保障推进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 , 对抗癌靶向药等32种国家谈判药品实行门诊特定项目药品管理 , 进一步提高医保门诊保障水平 , 实现重特大疾病医保精准支付 。

【门诊■宿迁将32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专项保障范围】为防止恶性肿瘤等重特大疾病造成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 巩固健康扶贫成果 , 我市在提高住院待遇标准的基础上 , 加大对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的保障力度 。 据了解 , 我市对纳入门诊特定项目药品管理的32种国家谈判药品实行三定管理 , 按月支付、按季复评、按年进行待遇确认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60%(特殊规定的除外) , 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 综合报销比例在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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