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发布通告:鼓励电动车驾乘人佩戴头盔

中新网江苏新闻4月17日电(张传明 通讯员 宁交轩)17日 ,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要求 , 自2020年5月1日起 , 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 , 对未佩戴头盔的 , 交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
南京交警发布通告:鼓励电动车驾乘人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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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倡导广大骑车人正确戴好头盔 , 平安出行 。南京交管部门在对近年来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后发现 , 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 , 81.6%的骑乘人员死于颅脑受损 , 95%以上都未佩戴头盔 , 而正确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无一死亡 。
2020年3月5日晚 , 在南京应天大街大明路路口 , 东西方向已绿灯通行 , 但一名外卖骑手由南向北强行闯红灯 , 速度较快 。结果 , 一辆轿车在通过路口时 , 将其连人带车撞飞 。事发后 , 这名骑手竟然还站了起来 , 看上去安然无恙 。交警判定 , 骑手闯红灯 , 负事故主要责任 。后经过医院检查 , 该骑手因佩戴头盔 , 头部避免了严重伤害 。
南京市2019年死亡交通事故分析显示 , 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的占全市总数的49.9% 。其中 , 64.9%发生在城市普通道路 , 17.5%发生在县乡道路、8.2%发生在国省道路 。通过分析死亡案例 , 事故中电动车骑行人不佩戴头盔 , 头部最易受到伤害 , 全市因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的81.6% 。
【南京交警发布通告:鼓励电动车驾乘人佩戴头盔】除了戴头盔 , 遵守交通规则同样非常重要 。引发电动自行车事故违法行为中 , 排名前五位的是: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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