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3·15前夕,南通市场监管部门公布“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三 )


案件评析
该类案件违法行为隐蔽性强 , 当事人曹某在本地区从未领取过食品类经营的相关证照 , 只是利用他人知晓其曾在贵州做过生意、门路广的经历 , 通过单线联系进货并在自己家中(非商用经营场所)进行销售 , 一定程度上成了日常监管的“盲区” , 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 该案的查处 ,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高档白酒时 , 最好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商店 。 在购买过程中 , 除要求店家开具发票外 , 还要在发票上注明所买白酒的名称、生产日期、批次等 。 这样一旦发现所买的白酒有问题 , 才能尽快为自己维权 。 而对于不敢如实开具发票 , 注明相关信息的 , 消费者最好谨慎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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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陈某销售问题冷冻肉品案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11日 , 启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举报 , 对当事人陈某所经营的冷库及其在冷库旁的箱式货车上正在售卖的冷冻肉品进行检查 , 发现当事人在其箱式货车上销售的和冷库内待售的部分冷冻肉品超过保质期、无相应标签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 。 涉案的冻品有13个品种 , 共约1.05吨 , 货值金额约7000元 。 当事人行为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十)(十一)项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 该局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三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冷冻食品并处罚款合计人民币155000万元 。
案件评析
受近年来国内消费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 , 不法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从非设关地走私冻品入境 , 伺机渗入国内市场销售 。 不法分子为节约成本、逃避查验 , 惯以普通货运的形式代替冷链运输 , 导致冻品无法有效保鲜 , 冷冻肉反复解冻、冷冻 , 容易变质 , 同时这些未经国家专业机构检验检疫的冻品存在极大的疫情传播风险 。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今年开展打击未经检疫食品专项行动 , 与公安局、海关联合查处了一系列进口冻肉案 , 共查处冻品250多吨 , 案值600多万元 , 规范了冷藏冷冻食品及肉品经营秩序 , 有力保障老百姓“舌尘”上的安全 。
(交汇点采访人员 徐超  通讯员 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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