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刚骂完单依纯侵权,自己就被资深词人点名:你唱我的歌给授权了吗?( 二 )


现在焦点回到李荣浩和吴向飞身上 。 吴向飞是谁?你可能不熟悉他的名字 , 但很可能听过他写的歌 。 他是《路一直都在》(陈奕迅唱的那首)、《开往春天的地铁》(同名电影主题曲)、《缘分的天空》(孙楠)、《悲伤的秋千》(金海心)等经典歌曲的填词人 。 更重要的是 , 他从2021年开始 , 就成了音乐圈里知名的“维权斗士” 。 他起诉过环球音乐、网易、腾讯音乐、咪咕音乐等多家大公司 , 指控他们未经授权使用他的作品 。
吴向飞的维权战绩不俗 。 2023年 , 成都中院一审判决咪咕音乐侵权使用他的《路一直都在》等9首作品成立 , 判赔11.5万元 。 2024年底 , 北京互联网法院裁定抖音侵权使用他创作的21首作品 , 判赔42万元 。 他起诉腾讯QQ音乐侵权的案子也胜诉了 , 法院判腾讯赔偿他30.5万元 。 他维权的一个著名案例是 , 他发现环球音乐出版有限公司在未经他授权的情况下 , 长期以著作权管理者身份授权别人使用他写给陈奕迅的《路一直都在》等11首歌 , 而他收到的版税报表显示 , 《路一直都在》这首歌一年只给他带来271元收入 , 平均每月22.58元 。 他曾对媒体说:“商业上的公平 , 是斗争来的 , 不是等来的 。 ”

所以 , 吴向飞站出来喊话李荣浩 , 绝不是一时兴起 。 他是一个有长期、系统化维权经验 , 并且屡次告赢过大平台的专业人士 。 他质问李荣浩的逻辑很清晰:第一 , 李荣浩是不是在舞台上公开表演了《路一直都在》?第二 , 他作为词曲作者享有表演权 , 歌手公开表演他的作品 , 是否侵害了他的权利?是否需要提前联系作者取得授权?第三 , 如果是活动方要求唱的 , 李荣浩作为表演者 , 表演前有没有向主办方核实歌曲是否取得了授权?如果李荣浩没有这个动作 , 他认为歌手未尽到取得合法授权的义务 。 如果是歌手自己要求唱的 , 李荣浩作为创作歌手 , 应该知道公开表演他人作品 , 事先和作者打招呼是基本尊重 。
李荣浩这边呢?他也不是版权领域的“小白” 。 早在2018年 , 他就在微博上为编曲人署名问题发过声 , 指出行业内音乐人权利环节太过微弱 , 呼吁给予尊重 。 在综艺节目里 , 当旋律接近某首热门歌曲时 , 他会立刻提醒“不要说出来 , 说出来有版权问题”、“这首歌太贵了 , 别唱 , 听不起” , 被网友调侃“超强版权意识” 。 这次对单依纯的强硬态度 , 也符合他一贯重视版权的公众形象 。

这就让整个事件陷入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局面 。 一边是坚决维权的李荣浩 , 另一边是更资深的维权者吴向飞 。 李荣浩要求吴向飞拿出“哪年哪一场”的具体证据 , 吴向飞则从权利原则的角度发起质问 。 这场交锋已经超出了简单的“你唱没唱”的争论 , 触及了音乐行业版权链条中的责任划分问题:一场商业演出中 , 歌手本人到底有多大义务去核实每一首歌的授权?主办方、经纪公司、歌手 , 谁该负主要责任?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马丽红律师分析过 , 在商业演出侵权案件中 , 除了直接表演者 , 经纪公司、演唱会主办方、承办方等主体 , 如果未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 , 对侵权行为存在过错 , 权利人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 主张承担连带责任 。 但她也指出 , 如果歌手属于不知情状态 , 被主办方虚构授权、伪造文件误导 , 且自身尽到了基础审慎核查义务 , 那么歌手对外可能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这恰恰是单依纯道歉信中试图说明的情况 , 也是目前李荣浩和吴向飞争论的一个潜在焦点 。

吴向飞的最新一条微博提到 , 自2021年起 , 他起诉的未经授权使用《路一直都在》等音乐作品的相关案件 , 被起诉的侵权方无一例外全部败诉 。 他还透露 , 起诉美国苹果公司侵权使用他数十首歌曲的案件 , 因管辖权问题 , 目前上海高院与北京高院正在协商 , 如协商无果 , 可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院 。 这显示他的维权行动是持续且跨国的 。
而李荣浩在3月30日的最新回应显得更加决绝 , 他直接对吴向飞说:“老师 , 看样子您是拿不出证据了……此事本人已交由律师处理 , 今天是假日 , 正在加班准备材料 , 请稍等 。 我再重申一次 , 最终我若有错 , 我绝对不含糊 , 与您道歉、赔偿、认罪伏法;您若有错 , 我也会公布审判结果 。 请万千网友督促我 , 务必第一时间公布 , 不要让任何一个坏人尝到甜头 。 ”这几乎是把这场网络喊话升级成了正式的法律对决预告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