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什么叫答辩期届满
答辩期届满就是答辩期结束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 , 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民事案件答辩期限,民事诉讼中什么叫答辩期届满】本条规定中这15天的答辩期过后也就是答辩期届满 。在届满前可以对对方提出诉讼请求提出针对性的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 。
民事案件答辩期限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的意思是:答辩期就是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后 , 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自己针对原告起诉书中的诉讼事实、理由及请求而做出的相关反驳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 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诉讼答辩期是指什么意思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的意思是:答辩期就是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自己针对原告起诉书中的诉讼事实、理由及请求而做出的相关反驳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是先取证后起诉,有充分的调查取证时间,原告的举证期限的权益是得到保护的 。法院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后,被告才开始调查取证,法院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 , 当然要限制被告的举证期限 。
民事诉讼的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是法律对被告的规定,是被告对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性的提出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是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 , 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 。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 , 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
综上所述,你知道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是什么意思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 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先后顺序?答辩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 并指定答辩期限,让被告提交答辩状 。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约定在某一时期内向法院提供证据 , 过期的证据不被法院支持 。
答辩期限只能是由法院指定的 。是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 , 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 。举证期限可以是法院指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 。举证期限时限是指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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