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

手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手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 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应认定为六级伤残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以上就是关于手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手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