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开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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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房东相关的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办理的,当场可以办理完成 。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
1、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
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 。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2、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
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准备两张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居民落户手续办理需要居委会什么资料居民办理户口迁移落户 , 需要居委会开具”同意接收户口“证明,其他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当事人应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迁出(入)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入)证明、入户申请书;2,根据户口移移类型的不同,选择交验:购房入户(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居住证明)、人才引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结婚证)等;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捎出所,开具户口“准迁证”,再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所,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4,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 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 , 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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