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公租房怎么申请?铁岭公租房怎么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

铁岭公租房怎么申请?铁岭公租房怎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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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铁岭公租房?铁岭公租房如何管理?
如何申请铁岭公租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和退出机制 。这是我国开始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把公共租赁住房作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首次出台国家层面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铁岭公租房怎么申请?铁岭公租房怎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2日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而本地移民可以申请公租房,但如果申请人是外来务工人员,则需在当地稳定就业满规定年限 。
措施很明确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社会力量投资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无本地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如果申请人是移徙工人,他/她可以在当地获得特定年限的稳定就业 。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申请条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是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 。《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标准时,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减免 。
降低准入门槛,有利于更好地匹配公租房的供需,让有限的资源更充分地发挥作用 。从长远来看,放宽甚至取消公租房户籍限制是大势所趋 。
铁岭公租房如何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 。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税务、银行监管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住房保障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0〕65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有限 。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社会力量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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