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买卖政策-南宁公租房怎么申请?


根据宪法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 。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 。

南宁公租房买卖政策-南宁公租房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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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租房出售政策-如何申请南宁公租房?
【南宁公租房买卖政策-南宁公租房怎么申请?】如何申请南宁公租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无本地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如果申请人是移徙工人,他/她可以在当地获得特定年限的稳定就业 。
1.承租人擅自转借、转租、调换,擅自改变用途、毁坏或者翻新,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2.承租人累计拖欠租金满六个月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3.承租人不符合续租条件,取得其他住房且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出租或包销其他保障性住房等 。
南宁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采访人员,正在修订完善的《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计划将租金分步收取比例改为分步补贴,即在按照相关地段租金参考价的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销售政策
根据宪法,原业主的所有权应得到确认,财产应归还给业主 。对于自住房和出租屋,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并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 。目前,首先要解决私房、自住后生活困难的房主问题 。制定腾退计划,先解决现在生活困难的房主,慢慢解决不困难的,分阶段分批实施 。
1、凡单位和个人占用私有房屋,必须坚持谁占用谁退居的原则 。原占用单位已与其他单位调换的,由现占用单位负责腾空,双方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脱、拖延 。房屋腾空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进行必要的修缮,然后返还给原业主 。
2.所有政府机构、部队和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房屋应在今年年底前毫不拖延地腾空 。“三站两代一宅”占用的工厂、企业、学校和私人自住房屋应制定退房计划,分阶段逐级腾空 。其中,“三高”、名人、华侨自住房屋应在今年年底前腾空,归还原主 。
3.如原房屋已装修或改建为生产经营用房,被占用单位可另筹房屋安置业主房屋,原房屋将由被占用单位按房管局规定的价格收购(不是执行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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