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持刀行凶男子没有精神病-天津持刀行凶男子致1死1伤( 二 )


 
但是 , 权力一旦损失 , 社会关系一旦被迫转变 , 就意味着个人发展的受阻 , 或者人情关系中受到损害 , 从而导致对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
 
例如 , 贵州公交车司机张某于2016年离异;福建闽侯恶性驾车撞人事件 , 犯法人林建新因对妻子坚决离婚十分不满 , 心生报复之念;制作了南平小学血案的郑民生有过多次失败的婚姻;徐州幼儿园爆炸案 , 犯法嫌疑人许某某则是因病失去了教导的机遇 , 而不得已早早就辍学进入社会打工 。找工作的时候也是四处碰壁 , 在伟大的生涯压力之下 , 通过报复社会来停止自己的性命 。权力的损失 , 或者社会关系构造的转变 , 往往是个人向社会报复的开始 。
 
第二种:现实刺激 , 心理状况失衡
 
当一个人处在长期的负面情感的作用下 , 加上本身知识程度的限制 , 就有可能使得他们对事情的断定存在片面性或者极端化 。
 
当在现实生涯中遭到了不公正的看待 , 愿望通过合理门路解决而又不得时 , 已有的负面情感 , 如最初的紧张、恼怒、悲伤、嫉妒、孤单 , 就会进一步过渡到怨恨、敌视、无能感等深度自我毒害的负面情感 , 此时他们的心理处于严重失衡的状况 , 报复心理也逐渐形成 。
 
例如 , 贵州公交车司机张某对政府拆除其公租房不满 , 投诉无效;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 , 犯法人冀中星遭受治安队员的暴力执法导致全身瘫痪 , 受伤之初冀中星愿望通过正当渠道维权 。然而在阅历了投诉无果、败诉、多次上访不了了之之后;厦门公交纵火案 , 犯法人陈水总的出身年份因户籍工作人员的失误而被写错 , 直接影响到了自己办理退休手续 。作案前他为改户口重复奔忙 , 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
 
暴力不能最终解决问题 , 为什么还是选择用极端的方法报复社会?
 
鲁迅曾说过:“怯者恼怒 , 却抽刃向更弱者” 。一般来讲 , 报复社会的人都以为自己是弱者 。这并不只是单说体力上或者社会位置上的弱者 。
 
上面说的例子 , 总结起来根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感到自己是社会最底层 , 无法蒙受挫折感造成的 。比如 , 因为觉得自己遭遇不公 , 报复社会 。甚至还有些人 , 仅仅因为别人几年前的几句刺耳大实话 , 就会千里奔袭杀人;另一类是真正的社会底层 , 实在活不下去了 。比如失业 , 比如一场大病 , 比如感到被社会摈弃 , 比如被欺骗 , 反正感到自己活不下去 , 抱着要逝世一起逝世的态度去报复社会 。
 
无论是这些自认的弱者 , 还是真正的弱者 。当他受到凌辱或自己尽力过后 , 意识到无法转变自身的边沿位置 , 于是不再选择服从 , 认命 。而萌生极端的反社会意理 , 他们要用社会来为自己的冤屈或不公“陪葬” 。这就导致了最后大众所看到的悲剧 。
 
面对这些问题 , 大多数人都能够准确、客观地去面对 , 也都能以一颗平凡的心态去看待、解决问题 。而思想行动极端的人 , 他们更容易把自身的原因推辞到外界和对方 , 这导致了他们会选择极端化的手腕去解决问题 , 必定会造成悲剧成果 , 这不得不说是个人性命的一场悲痛 。
 
暴力的损害是无底线的 , 带来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最症结的是 , 再大的权利和再多的金钱也无法有效填补暴力的即时损害 。在暴力事件频发的今天 , 关注各种悲剧的同时 , 我们应当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选择什么样的生涯方法 , 做什么样的人 , 其实完整在于你自己 。人生的幸福与否 , 不取决于你身边的社会环境 , 更取决于你自身 , 你对个人、对生涯的态度和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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