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和十三岁外孙家中上吊自杀-外婆和十三岁外孙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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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和十三岁外孙家中上吊自杀
 
据湖南省东安县“东安公安”大众号7月20日通报,7月19日8时许,东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许某峰报警称:其姐孙某某和其姐的外孙蔡某某在白牙市镇的家中上吊自杀 。
 
经查,逝世者孙某某(女,63岁,东安县人),逝世者蔡某某(男,13岁,东安县人),两人系祖孙关系 。经东安县公安局现场勘查、尸表检讨及调查取证,消除他杀嫌疑 。
 
目前,相干工作正在进行中 。警方提示:宽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编造流传流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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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分布网络流言如何处分?
 
任何在自由意志安排下编造、流传网络流言的人,都应该为其行动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打击网络流言,对流言制作者追责重要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民事义务,如果分布流言侵占了国民个人的声誉权或者侵占了法人的商誉,根据我公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滞损害、恢复声誉、清除影响、赔礼报歉及赔偿丧失的义务 。
 
二是行政义务,如果分布流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办法故意捣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凌辱他人或者假造事实毁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法的,要根据治安管理处分法等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分 。
 
三是刑事义务,如果分布流言,构成犯法的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流言有相干规定,条文如下:
 
1、《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动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资源网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分布流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办法故意捣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伪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化性物资或者沾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资捣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行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资捣乱公共秩序的 。
 
在实践中,分布流言,包含网络流言 。
 
2、流传网络流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况最高判七年;
 
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案 ( 九 ) 》正式实行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流传虚伪资讯 , 造成严重效果的 , 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
 
刑法修改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长规定 : 编造虚伪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流传 , 或明知是上述虚伪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流传 , 严重捣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效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13年9月,两高颁布司法说明规定 : 应用信息网络毁谤他人 , 同一毁谤信息实际被点击、阅读次数到达 5000 次以上 , 或者被转发次数到达 500 次以上的 , 应该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 情节严重 ", 可构成毁谤罪 。
 
2015 年 8 月 29 日 ,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正后 , 刑法修改案 ( 九 ) 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 将四种情况的网络流言入刑 , 在依法治理网络流言方面又有更严格的举动 。
 
然而抵制网络流言仅靠法律是不够的,还要提倡网民自律,进步网民和网络运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 。只有大家都结合起来共同抵制,能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打造一个丽水蓝天的网络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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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有多苦楚?
 
首先,我们资源网还是要珍重性命,究竟世界那么美妙,好吃的还那么多,还是好好生涯吧 。
 
今天给大家普及下,各种自杀方法下的逝世亡感受以及会产生的效果,是非常苦楚的,大家不要轻易尝试,我们只是有一个好奇心,但是千万千万不要轻易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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