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维权和索赔?这些操作必不可少( 二 )


你怎么理解“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例如,消费者买了这个水果罐头回去,并没有在开封之前发现碎玻璃,而是打开吃了之后,碎玻璃割破了舌头,去看医生而出生的医生
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是500元,这个金额的3倍为1500元,明显高于价款10倍的那100元,那么此时该消费者就可以放弃“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转而向生产或经营者要求支付500元x 3倍=1500元的“惩罚性”赔偿金,此时该消费者获得赔偿金的总额将是10元+1500元=1510元 。

怎样维权和索赔?这些操作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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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第二款的第二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关键点:
“增加赔偿的金额”,是指“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这一块,和消费者购买那瓶问题罐头而产生的10元直接损失无关,指的是价款10倍的那100元,或者损失3倍的那1500元 。
本句话的主体意思是:如果该消费者没有因食用该罐头受到额外伤害而造成诸如医疗费等其它费用,则只能主张价款10倍的赔偿,然这10倍的赔偿金是100元,低于1000元,此时该消费者则有权要求生产或经营者1000元的赔偿金,那么该消费者将得到的总赔偿金是10元+1000元=1010元 。换句话说,“1000元+购物价款”是赔偿保底――即便你买到了单价1块钱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食品,最低也能得到1001元的赔偿 。
回过头来说,如果“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超过了1000元,就按实际这算金额来赔偿了,就像上述的“损失三倍”,要求赔偿1510元就是了 。
【本条第二款的第三句】“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关键点:
就是说,某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或说明书中存在一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毛病”,如个别错别字、英文大小写有误、营养素小数点后的部分显示有误等,其并没有影响该食品的质量安全,也没有因此而误导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就不必给予消费者惩罚性赔偿,也就是生产经营者不因此而承担“价款十倍”的赔偿,当然就更不存在“损失三倍”的问题了 。但参照相关案例,消费者因此而主张赔偿购物的价款损失,也就是退回货款,还是成立的 。
但是,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中的文字和图形涉及比如“降血脂降血压”、是否转基因等方面虚假宣传的,就另当别论了――这是法规所不允许的 。
能够准确和精细的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生产者,还是对经营者,都将大有裨益:消费者能够明白消费和准确维权,生产经营者不但能够更加懂法守法,还可以有效规避“恶意打假”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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