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真的是诡辩吗? 白马非马的错误


白马非马”真的是诡辩吗? 白马非马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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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的错误真的是诡辩吗?)
“白马非马”是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大师公孙龙提出的一个重要命题 。
长期以来,人们由于不认可“白马非马”命题的逻辑思想内容,把常识性的“白马是马”作为唯一正确的判断,有意无意地反对辩证法观点和形式逻辑思想,或者只从文字上解释“白马非马”的“不”字,一直把公孙龙的“白马非马”逻辑命题视为哲学诡辩命题 。

公孙龙在《论白马》一文中不仅提出了“白马非马”的命题,而且明确论述了“白马非马”命题的具体含义,为准确理解这一命题提供了依据 。
01要理解这个命题,首先要明确“非”字的含义 。
“非”字可以作“不属于”,表示两者之间没有包含或隶属关系,如“羊不是牛”、“钟不是灯”等 。也可以说是“不等于”或“不同于”,表示不相等但可以有包含或从属关系,如“1不是2”、“部分不是全部”等 。
这里也可以把“non”翻译成“no”,即“1不是2”、“部分不是全部”,并不是说“2不包括1”或“部分不是全部” 。
所以,如何理解“白马非马”的“非”字,离不开《论白马》一文中所做的具体分析 。
【白马非马”真的是诡辩吗? 白马非马的错误】
公孙龙当时还没有“内涵”、“外延”等现代逻辑科学的概念,但在《公孙龙子》一书中,他确实提出了名(概念)有内容(内涵)和范围或对象(外延)的重要逻辑思想 。
名实论说:
“事物是其本来面目,但不过分,也是真实的,也是真实的,但不模糊 。
也就是说,当一个事物形成一个具体事物或一类具体事物时,必须有信息资源网络所确定的对象和范围,但不能任意超越;它必须用确定的内容来充实自己,不能空没有内容 。
如“白马”必须有“白马”的明确对象和范围,以“白马”的颜色和“马”的形状为其内容,为明确“白马”名称的外延和内涵提供了客观依据 。在《论白马》一文中,这一逻辑思想得到了更具体、更清晰的阐述和发挥 。

首先,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理论,是指“白马信息资源网”和“马”从外延上讲是不相等的 。白马理论说:
“求马,黄黑马;求一匹白马,黄马或黑马 。使白马为马,是求人也 。”
这就明确指出“马”包括黄、黑马,而“白马”不包括黄、黑马 。也就是说,“马”和“白马”所指的对象(外延)是不相等的 。
这里公孙龙只是强调,黄、黑马、白马在外延上是排斥的,它们之间没有包含关系 。他还说“马”可以包括黄、黑马,“白马”不包括黄、黑马,但他并没有说“马”绝对不包括白马,只是说“马”和“白马”不能兼而有之 。
可见公孙龙在这里强调的只是“马”和“白马”包括黄、黑马是否有区别,即在外延上不平等,而不是说“马”和“白马”在外延上是绝对排斥的 。
其实公孙龙在这里也明确表示,“马”的外延不等于“黄马信息资源网”和“黑马”,因为“马”不仅包括黄马,至少还包括黑马,所以无论是“马”还是“黄马”、“黑马”都不是“求一物” 。

白马理论说:
“马和黄马是有区别的 。这是黄马和马的区别 。黄马和马的区别在于黄马不是马 。”
也就是说,“黄马异于马”是“黄马非马”的思想内容 。公孙龙澄清的“白马非马”的内容不正是指“白马异于马”(外延)吗?所以,在公孙龙那里,如果把“白马非马”的命题换成“黄马非马”或“黑马非马”的命题,其实是一个性质相同的逻辑命题 。
他们只是强调“马”与“白马”或“马与黄马”或“马与黑马”的指称是不同的和不平等的 。难道说前者的“黄马是(属于)马”(“求马,黄黑马可疑”)是正确的,而后者的“黄马不是(不同于)马”(“不同于黄马,黄马不是马”)是错误的吗?
02《论白马》也强调“马”和“白马”在内涵上是不同的 。文章说:
“马,故命之形也;白,所以生命之色也 。”“白马,白马与白马,白马与白马,所以白马不是马 。”
在文章的结尾,这一点变得更加清晰:
“马与色无关,故黄、黑马当行;白马,得取色,黄、黑马皆如此色,故只有白马独听耳 。谁也不用去,所以白马不是马 。”
也就是说,“白马”之所以不是“马”,是因为白马取其某白马,所以黄、黑马不能认定为白马 。马是“色无所取”,“色无所取”不是无色,而是不取其确定的颜色,即包括各种颜色的马,所以黄色和深色的马都可以算作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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