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忠诚协议书范本 婚前保证书


婚内忠诚协议书范本 婚前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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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保证(婚姻忠诚协议的范本)
很多情侣在结婚前都会签一份保证书,有时保证书会涉及到第三者的条款,或者约定的走出家门的条款 。那么婚前担保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结婚前写保证书了吗?只要写保证书就有法律效力吗?法律是如何规定担保的?

刘广东智君律师事务所的雍林雪律师回答:
判断婚姻保证书的效力,应结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综合判断其签订背景、设定条件的权利和处分权 。以下三种情况所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被认为不具有约束力:一、保证书是出具人在胁迫下出具的 。第二,关于保管权属的担保内容无效 。第三,剥夺人身权的担保内容无效 。
其法律效力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针对财产条款的约定 。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财产归属的约定明确,没有违反公序良俗,那么该条款就具有法律效力 。
婚姻担保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全部有效 。
律师勇林雪的分析:
以下三种情况所写的结婚保证书一般被认为是不具有约束力的:一是保证书是出具人在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抓奸)所签,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此时保证书会因撤销而失效 。第二,担保书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会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 。第三,剥夺人身权的保证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离婚”、与异性谈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者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都是无效的 。除上述情况外,保证书还有重婚、不忠、家庭暴力等 。作为条件和作为处分对象的财产权一般应在判决离婚时认定有效 。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婚内财产或者婚前财产的归属,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原因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 。
即《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能适用于婚姻关系的约定,而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信息资源网络婚前财产的约定” 。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婚姻法充分保护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 。
只要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婚姻双方的自主权应得到尊重 。
根据双方的协议 。但是,如果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其效力应被否定 。
如果有的协议约定“婚后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的,赔偿对方网上信息资源”,该协议无效,因为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
限制了当事人离婚自由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
婚姻担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婚姻保证书只有婚姻双方知道,没有任何第三方介入 。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矛盾 。遇到危机,双方首选的解决方式是私下协商,双方达成婚姻担保,复合的情况也不少见 。这时候的婚姻保证书会规定夫妻之间的忠诚,家庭责任,孩子的问题,惩罚措施 。“净身出户”、“背叛婚姻一方不得探望子女或做子女父母”等条款并不少见,其中也可能夹杂着财产归属的内容 。
(2)有第三者介入的婚姻担保 。
一般夫妻之间的矛盾只是在双方私下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一般一方会不信任另一方 。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一方会主动要求另一方写下婚姻保证书,其主要内容可能涉及夫妻双方的家庭义务和一方纠正自己过错行为的决心等 。保证内容大多是实际的,但大多是象征性的 。
雍雪林律师,擅长办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获得中山市律师协会理论创作奖 。著作有《驾驭风险:企业经营中365个法律痛点的解决之道》、《婚姻家事纠纷解决之道》 。【婚内忠诚协议书范本 婚前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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