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房东“越界”,4个年轻姑娘苦不堪言,聊天记录令人窒息( 三 )


如果房东拍摄的行为获取到了能够反映租客身份、活动情况的其他信息 , 如账号密码、行踪轨迹等 , 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

男房东“越界”,4个年轻姑娘苦不堪言,聊天记录令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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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的摄影头
至于房东刘先生主张的观点 , 葛律师认为 , 房东将该房屋的部分空间租赁给第三人后 , 对该房屋的整体权利就应受到限制 , 这种限制尤其表现为房东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的行为不得侵犯租赁者的合法权益为限 。
因此 , 房东虽然只是将卧室租给了租客 , 但根据租赁合同的目的 , 房东有义务保障租客在租赁期间的安全以及人格权益不受侵犯 。
如今 , 无论房东未经许可拍摄到租客行踪的行为 , 还是其长期、高频率出现在客厅并对租客造成巨大精神压力的行为 , 都是有悖于合同目的实现 , 这种所谓的“权利”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
葛律师建议 , 租客若遇到房东未经许可安装摄像头情况 , 可向房东主张拆除 。 若房东拒绝拆除摄像头的 , 可选择报警处理 。
【男房东“越界”,4个年轻姑娘苦不堪言,聊天记录令人窒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 并处或单处500元以下罚款 。 此外 , 租客还可根据情况向房东主张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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