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固镇:5人深夜聚餐时与邻桌起争执 将邻桌打伤获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深夜聚餐 , 无故插话邻桌对话发生争执 , 并将邻桌人打伤 , 五人因此获刑 。 据固镇县人民法院消息 , 日前 , 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件 , 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五人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
2019年8月22日凌晨2时许 , 被告人李某克、余某豹、张某冬、张某响、闻某贺等人在烧烤店吃饭 , 期间李某克无故插话店内另一桌吃饭的周某、张某、闻某等人之间的聊天并辱骂闻某 。 双方发生争执后 , 余某豹等人离开饭店到马路对面准备坐车离开时 , 张某响电话联系已提前离开的闻某贺告让其返回 。
随后余某豹等人先后返回烧烤店内 , 与周某再次发生争执 , 余某豹辱骂闻某 , 李某克上前将周某戴的眼镜夺去扔掉 , 双方被劝出烧烤店 。 周某出来后找李某克要眼镜 , 李某克与周某撕扯 , 随后李某克、余某豹等人对周某、张某等人进行殴打 , 致周某、张某受伤 , 经鉴定 , 周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 张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克、余某豹、张某冬、张某响、闻某贺无事生非 , 随意殴打他人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且系共同犯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适用法律正确 , 法院予以采纳 。 被告人李某克、余某豹、张某冬具有前科劣迹 , 可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 被告人余某豹、张某响、闻某贺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被告人张某冬当庭自愿认罪 , 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 综上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 作出如上判决 。
【蚌埠固镇:5人深夜聚餐时与邻桌起争执 将邻桌打伤获刑】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采访人员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