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濉溪一男子刀捅前妻 女儿挺身阻止仍不停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离婚后 , 前妻王某带着女儿去往原住所拿东西 , 与前夫两人发生争吵 , 男子竟刀捅前妻 , 女儿挺身而出 , 阻止父亲 , 男子仍向前妻颈部捅去 , 致前妻重伤 。 事后 , 男子报警自首 。 日前 , 濉溪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九万零七百一十一元二角七分 。
经审理查明 , 被害人王某与被告人孙某某于2020年3月份离婚 。 2020年7月14日9时许 , 王某打电话给孙某某要求前往孙某某住处拿回自己的鞋子 。 孙某某同意后 , 王某骑两轮电瓶车带女儿 , 前往孙某某住处 。
王某将电瓶车停在孙某某大门过道处与孙某某发生争吵 , 后王某自行前往孙某某堂屋东侧卧室找鞋子 。 被告人孙某某将家中院门及堂屋门反锁 , 从堂屋客厅的茶几内拿出匕首(单刃刀)捅向王某的腹部 , 并称要杀死王某 。
王某掏出手机准备拨打电话时 , 孙某某夺过手机并将手机摔到地上 , 后孙某某再次持匕首多次捅王某的胸、腹部 。 女儿挡在王某身前阻止孙某某捅王某 , 孙某某又持刀捅向王某的颈部 , 致使王某脖颈部、胸腹部、手掌、大腿内侧多处受伤 。 后孙某某拨打电话报警称其持刀将前妻杀害 。
公安机关接警后 , 在孙某某家将其控制 。 经鉴定 , 被害人王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孙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孙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 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 属犯罪未遂 , 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孙某某案发后电话报案 , 并在现场等待 , 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 系自首 , 依法从轻处罚;孙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从宽处理 。
综上 , 作出上述判决 。
【安徽濉溪一男子刀捅前妻 女儿挺身阻止仍不停手】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采访人员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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