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比现代人朴实吗?明朝一桩奇案显示,他们的心机深不可测( 三 )


古人比现代人朴实吗?明朝一桩奇案显示,他们的心机深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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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县令的错判,看似是因为照搬教条不知变通,其实稍微细究一下就能发现他是故意为之。古代中国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讲究纲常伦理,强调长幼有别、尊卑有序,以下犯上本就要受严惩,何况是长工“刁奸”主母?在黄县令的观念里是这种罪行是不可饶恕的,同为士大夫的余象斗也明确说他该死,可见在当时的主流人士心目中,连宗这种恶徒实在是天理难容,可是法律上他又罪不至死,恰好俞厥成杀他时参照《洗冤录》做了掩饰,于是黄县令就顺水推舟,根本不去追究连宗与鲍氏之间到底有无隐情,也不验证鲍氏腹下是否真的有痣,不由分说地判了连宇和支秩诬告。以俞厥成的心智,应该知道他的这种掩饰很容易被看穿,他仍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给黄县令错判提供一个理由。俞厥成之所以敢于私刑处死连宗,一则是他了解当时验尸依据的是《洗冤录》,也很懂得当时士大夫在这种问题上的观念和心态;二则,他很可能使了银子。依办案程序,牵涉其中的鲍氏是要被传唤到公堂的,俞厥成自己在公堂上说花了很多银子给公差,才没让鲍氏抛头露面,可是黄县令如果坚持要传唤她,公差们也不敢自作主张,他既然舍得在公差衙役身上花银子,为什么不能给县令行贿?以俞厥成之富,平日里经常打点官员是完全可能的。古人对理想社会的定义是:“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但是看了这个案子的朋友,会认为古代社会是如这些文字所描述的那样吗?还会希望穿越过去享受那风轻云淡、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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