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比现代人朴实吗?明朝一桩奇案显示,他们的心机深不可测( 二 )


古人比现代人朴实吗?明朝一桩奇案显示,他们的心机深不可测
文章插图
第二天,俞厥成派人去告诉连宗的弟弟,说他昨夜突然中风而死。连宗的弟弟连宇闻讯后又通知了表兄支秩。支秩觉得很突然,他很怀疑连宗的死因,他说:“你兄长前日在我家饮酒,人很强壮,怎么会突然死了?”连宇说:“中风和强不强壮有什么关系?”支秩曰:“你不知道。你兄长昨天说俞厥成娘子腹下有痣,俞厥成当时便变了脸色。今日连宗暴死,怎么知道不是他毒死的?必须去看看他面色有没有青黑。”二人到俞宅详细察看连宗的尸体,果然见胁下有一个刀口,连宇喊道:“是你谋杀了我哥哥!”俞厥成不与他争辩,一边派众人将尸体抬往连宅,一边说:“你们自己弄的伤口,怎能赖我?如果你们说是谋杀,随你们去告,不准在我家胡闹!”就把二人强行赶了出去。连宇就拟了状子到县里去告官:“状告为杀命事:土豪俞厥成猎骗成家,横行乡曲。哭兄连宗,为豪佣工,撞突伊妻,捏报调奸。豪信触怒,制缚手足,利刃胁下,凿穿一孔致命伤明,支秩可证。乞亲检验,律断偿命,死不含冤。切告。”俞厥成也写了状子应诉:“状诉为刁佃仇唆事:刁恶支秩,佃耕主苗八桶,积欠三冬,该银二两四钱。累往理取,抗拒致仇。今年雇工连宗,中风身死,恶唆表弟诬告杀命。且佣工贫民,谋杀何干。纵有触撞,小过可骂,大过可告,何须行杀。牵告成妻,无非故陷。乞台亲检有无凿胁伤痕,情伪立见。斧断完租,刁佃知儆。上诉。”黄县令升堂审案,连宇坚持说连宗胁下有刀伤,俞厥成一口咬定是中风,哪有什么伤!黄县令道:“有伤无伤,只要一检查便能发现。”于是命仵作检查,结果真的在胁下发现了刀伤,只是肉色干白,并无血荫。黄县令拿出一本《洗冤录》,翻到某一页,指给连宇、支秩、俞厥成三人同看,说:“如果刀伤是生前造成的,应该有血液溅出,伤口处有血荫,创口四周会有大量血迹。如果是死后用刀刃割伤处,肉色就是干白的,更无血荫。因为死后血脉不流通,所以皮肉色呈白色。现在胁下虽然是致命伤,但伤口皮肉是白色的,很清楚,这是你们诬赖人!”支秩辩解道:“连宗说主母腹下有痣,第二天就死了,胁下又有伤,肯定是俞厥成怀疑娘子与连宗有奸情,所杀了他。”俞厥成道:“大凡富家人妻室,是决不能跪到官府大堂上受羞辱的,可是他们故意把我妻子牵扯进来。我花了好多银子给公差们,才算同意不把她带到大堂来抛头露面。现在他们又说腹下有痣的事,这实在是难以启齿又不便验证的,他们企图以此迷惑上官,真是可恶到极点!。”黄县令说:“这两个奴才完全不知法,如果真的与主母通奸,把他碎尸万段也是他该得的惩罚。今天只须辨明伤痕的真假,不用涉及有无奸情。”他下令将支秩打二十杖,判他唆使诬告,追加收缴苗租三年作为给俞厥成的赔偿。将连宇打二十杖,判他诬告。最后判俞厥成无罪。
古人比现代人朴实吗?明朝一桩奇案显示,他们的心机深不可测
文章插图
黄县令说:“支秩、连宇是表兄弟,而连宗则是支秩之表弟,连宇之亲兄。长工在俞宅中风死亡,与主人有什么关系?支秩不该积欠雇主的租子,更不该挟恨教唆他人诬告。连宇听信挑唆,不该在已经死去的哥哥胁下伪造伤口,企图诬赖他人。兄长死了,应该赶紧收埋,怎么能听人唆使去诬告呢?如果连宗与主母通奸是真的,杀了他都是轻的。如果仅凭胁下伤口就说俞阙成谋杀,那伤口为什么没有血荫?谋杀都是捏造的,奸情更是无中生有!”
古人比现代人朴实吗?明朝一桩奇案显示,他们的心机深不可测
文章插图
余象斗在这个案例后面加了一段按,他写道:“这明明是用刀刺死的,检察者之所以未能发现真相,是因为利刃刺入时,就以滚水灌在伤口上,所以没有形成血荫,这种情况《洗冤录》中没有记载,因此要把这个案例补充上去。以后验伤者,要详细观察。有人会说:‘用滚水灌了虽无血荫,但皮肤必然被烫伤,这是可以辨别的。'只是连宗刁奸主母,本就该死,死了也不冤,所以检察不出,也是天理。但是后人不要认为这种办法可以掩盖杀人真相而仿效。”余象斗在这段按中明确指出这是一个错案,但他主要不是评价这个断案的对错本身,而是从完善刑侦手段的角度,把这个案例作为《洗冤录》的补充,从而避免以后再犯这样的错误。不过他同时也指出连宗之死是罪有应得,也是因果报应。《洗冤录》,是南宋著名刑官宋慈所著,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被后世历代检察官奉为断案宝典。然而在这个案件中,却被俞厥成用作掩盖真相的工具,也被黄县令作为错判的依据。从此案可见,俞厥成不仅吝啬,还是个心狠手辣,富于心机的人。他知道妻子与连宗有苟且后,就决定要将连宗置于死地来泄愤,但按大明法律,连宗的行为属于“刁奸”,并不至死,所以,如果报官达不到报仇的目的,反而会把丑闻扩散出去,因此他决心用私刑处死连宗。俞厥成的心理素质非常强大,杀连宗就像杀猪一样,丝毫不慌张,还事先想好了脱身之计。从俞厥成的行为来看,他不仅是个读过书的人,而且专门研究过《洗冤录》,是个可怕的有心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