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透|女子称因怀孕未做胸透在教师招聘中落选 诉文获受理

河南(河南新闻网)龙网_原始标题是:女子称因怀孕未做胸透在教师招聘中落选 , 诉文教体卫局获受理)
【胸透|女子称因怀孕未做胸透在教师招聘中落选 诉文获受理】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喻琰 实习生 姜龙庆
报考教师岗位的邹小林(化名)总成绩第一名 , 但因怀孕不宜做胸透检查 , 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 , 最终被拒绝录用 。
因质疑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在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过程中变相歧视孕妇 , 邹小林(化名)对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起了行政诉讼 。
11月19日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邹小林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处获悉 , 河南新乡原阳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
胸透|女子称因怀孕未做胸透在教师招聘中落选 诉文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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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代理律师供图
邹小林一方的《行政起诉状》称 , 2019年 , 原告邹小林区参加被告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联合组织的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 , 报考卞庄语文教师岗位并服从调剂 。 笔试、面试后 , 原告邹小林以总成绩第一名成绩参加体检 。 体检中 , 体检机构工作人员指出孕妇不宜做胸透检查 , 经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工作人员同意 , 原告及其他多名怀孕体检人员均未做胸透 , 与此同时 , 原告提交超声检查报告予以证明怀孕 。 但随后 , 被告以原告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原告 。
邹小林的诉讼请求为:撤销二被告作出的对原告邹小林不予录用的决定;判令二被告依法对原告重新作出决定 。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和邹小林情况类似的还有另外5名孕妇 , 她们质疑当地文教体卫局以体检项目缺项为由变相歧视孕妇 。 8月22日 , 河南省新乡(新乡新闻网)市平原示范区外宣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 , 经初步了解 , 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在2019年的招教考试中并不存在主观刻意阻挠或设卡 , 阻碍孕妇入职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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