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这21种轻微环境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三门峡:这21种轻微环境违法 , 不予行政处罚】□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房琳闾斌通讯员常虹
本报三门峡讯近日 ,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 为营造法治化、便利化、人性化营商环境 , 该局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理念与方式 , 推进包容柔性执法 , 出台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 据了解 , 此次出台的《清单》是在充分调查、反复讨论的基础上 , 参考全国多地的省级和地市级相关文件 , 历经半年多酝酿 , 符合三门峡市实情 。 共列出21种情形 , 其中包括了大气防治、固体废物、土壤防治等多方面 , 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 , 又及时纠正改正的符合轻微环境违法行为 , 依法不予处罚 , 只予以行政指导 , 并以书面方式告知当事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 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 。
“《清单》实施后 , 将能抚平企业日常困惑 , 缓解指导执法燃眉之急 , 既保证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权威性、严肃性 , 又能够引导促进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 让人感受‘有温度的执法’ , 为企业提供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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