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摩的司机骑车搭载5名女孩,被罚千元记26分

北京联盟_原题是:警情通报
阳山县|摩的司机骑车搭载5名女孩,被罚千元记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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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日17时许 , 阳山公安交警部门巡逻中发现 , 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搭载5名女子从阳山大道一直往南行驶到城南区域 , 该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 在阳山县范围内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
阳山公安交警部门立即行动对该行为进行拦截 , 并兵分两路 , 一方面加强路面巡逻查缉 , 另一方面调取监控视频及相关相片 , 固定相关证据 , 通过智慧新警务系统 , 发现违法摩托车驾驶员为叶某青(阳山县黎埠镇人) 。 民警通过蹲点在阳山县文塔路将叶某青连人带车抓获 。
经询问 , 叶某青对其在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情况下 , 超员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并乘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 叶某青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 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其处以罚款一千六百元 , 记二十六分的处罚 , 并勒令其写下检讨书 , 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
最后 , 阳山公安温馨提示:阳山广大群众千万不要模仿!道路千万条 , 安全第一条!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 , 要戴头盔、靠右行 , 不违规载人、不逆向行驶 , 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
阳山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2日
下附相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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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搭载5名女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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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查获违法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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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摩的司机骑车搭载5名女孩,被罚千元记26分】(叶某青在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并写下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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