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网络小贷迎监管最强音:花呗、借呗们何去何从?( 二 )


同时 , 对于联合贷款存在“隐形杠杆”的问题 , 意见稿明确 , 在单笔联合贷款中 , 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
“新办法将对联合贷款市场会形成直接冲击 , 预计联合贷款的规模将会产生大幅下降 。 ”有业内人士表示 , 此前监管调查联合贷款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 第一个是“隐性杠杆”问题 , 联合贷款存在隐性杠杆 , 大科技公司以小比例自有出资做大业务规模 , 容易集聚底层风险;第二个是“实质风控”问题 , 如果大科技公司在整个业务中拥有强势话语权 , 那么一些风控实力不足的中小银行就容易沦为纯粹的资金通道 。
上市前夕蚂蚁的烦恼:
借呗、花呗们何处自容?
如果仅从地域限制、杠杆限制以及联合贷款出资比例限制 , 仍不足以判断本轮监管的主要对象是谁 , 那么意见稿的第二十条或许会给出答案 。
意见稿第二十条规定 ,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 或控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 ”
业内人士表示 , 这一要求类似银行机构“两参一控”的要求 。 通俗来讲 , 便是同一投资方及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 只能参股2家或是控股1家网络小贷公司 。 而蚂蚁金服等Big Tech , 普遍拥有2家以上的小贷公司 。 例如 , 蚂蚁金服旗下便拥有蚂蚁小微小贷(花呗)、蚂蚁商诚小贷(借呗)两家公司 。
蚂蚁金服是否需要二选一?花呗、借呗合并或许是一条出路 , 但恐怕仍需要看监管后续态度 。 同时 , 即便蚂蚁金服解决了这一问题 , 意见稿提出的地域限制、杠杆限制以及联合贷款出资比例限制 , 也会让手握庞大放贷规模的蚂蚁金服 , 面临不小的资本金增加压力 。 实际上 , 本次意见稿已经对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作出了新要求 , “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 , 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 , 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 ”
至于此次监管风暴是否会导致蚂蚁金服上市破发 , 业内人士认为 , 坐拥绿鞋机制的蚂蚁金服 , 又有众多明星投资方加持 , 破发的可能性不大 。 “尽管看上去蚂蚁的业务遭受了巨大冲击 , 但从整个行业来看 , 只不过是消除了监管套利 , 让大科技公司们与持牌金融机构站到了同一水平线上 。 ”
不过 , 下半年以来 , 监管层面对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的关注明显提升 。 同样于近日出台的《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 透露出了监管强化金控公司事中、事后监管的信号 , 蚂蚁金服等Big Tech纳入相应监管体系 , 自然也是应有之义 。
2017年秋天 , 趣店上市引发现金贷风波;2020年秋天 , 蚂蚁金服上市在即 。 这一次 , 会有什么不同?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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