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法院异地办案轮候查封房产促执行

(河南法制报采访人员 赵国宇 通讯员 侯阳)近日 , 经过济源市法院执行干警的持续发力 , 济源市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济源农商行)一笔长期借款终于得已回收 。
2017年3月 , 郝某某在济源农商行坡头支行借款15万元用于超市购货经营 , 其妻子王某等三人为其提供担保 。 后因郝某某未及时归还借款 , 济源农商行将郝某某及三名担保人起诉至济源市法院 , 该院审理后 , 依法支持了济源农商行的诉讼请求 。
该案立案执行后 , 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郝某某因其他案件羁押在陕西省神木市看守所 , 在陕西省咸阳市的一处房产 , 已被陕西省神木市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措施 。 该案件承办干警葛满洲立即与神木市法院取得联系 , 得知该房产待变现后 , 除神木市法院案件标的外 , 可能还会留下一些金额 。
2019年5月22日 , 葛满洲和同事赶赴咸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 , 将郝某某位于该市世纪西路的房产查封 。 房屋查封后 , 葛满洲与神木市法院保持密切联系 。
今年9月27日 , 在得知该房屋已经拍卖变现的消息后 , 葛满洲和同事立即赶到咸阳市与神木市法院执行人员进行协商 , 最终顺利将济源农商行的借款及利息足额执行 。
【|济源市法院异地办案轮候查封房产促执行】葛满洲带领的第六执行团队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 , 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坚定的决心 , 持续跟进案件进展 , 攻坚克难 , 促进了金融系统借贷业务良性循环 , 保障了示范区诚信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