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冯友兰:浅说“白马非马”

公孙龙|冯友兰:浅说“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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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冯友兰
名家的主要领袖公孙龙 , 以诡辩而广泛闻名 。 据说 , 他有一次骑马过关 , 关吏说:"马不准过 。 "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是白马 , 白马非马" , 说着就连马一起过去了 。
公孙龙不像惠施那样强调"实"是相对的、变化的 , 而强调"名"是绝对的、不变的 。 他由此得到与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 , 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学是极著名的 。
他的著作《公孙龙子》 , 有一篇《白马论》 。 其主要命题是"白马非马" 。 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 , 力求证明这个命题 。 第一点是:"马者 。 所以命形也;白者 , 所以命色也 。 命色者非命形也 。 故曰:白马非马 。 "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 , 我们可以说 , 这一点是强调 , "马""白""白马"的内涵的不同 。 "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 , "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 , "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 。 三者内涵各不相同 , 所以白马非马 。
第二点是:"求马 , 黄黑马皆可致 。 求白马 , 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 , 而可以应有马 , 而不可以应有白马 , 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 "马者 , 无去取于色 , 故黄黑皆所以应 。 白马者有去取于色 , 黄黑马皆所以色去 , 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 。 无去者 , 非有去也 。 故曰:白马非马" 。 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 , 我们可以说 , 这一点是强调 , "马""白马"的外延的不同 。 "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 , 不管其颜色的区别 。 "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 , 有相应的颜色区别 。 由于"马"与"白马"外延不同 , 所以白马非马 。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 , 故有白马 。 使马无色 , 有马如己耳 。 安取白马?故白者 , 非马也 。 白马者 , 马与白也 , 白与马也 。 故曰:白马非马也 。 "这一点似乎是强调 , "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的不同 。 马的共相 , 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 。 它不包涵颜色 , 仅只是"马作为马" 。 这样的"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 。 也就是说 , 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 , 所以白马非马 。
除了马作为马 , 又还有白作为白 , 即白的共相 。 《白马论》中说:"白者不定所白 , 忘之而可也 。 白马者言白 。 定所白也 。 定所白者 , 非白也 。 "定所白 , 就是具体的白色 , 见于各种实际的白色物体 。 见于各种实际白色物体的白色 , 是这些物体所定的 。 但是"白"的共相 , 则不是任何实际的白色物体所定 , 它是未定的白的共性 。
《公孙龙子》另有一篇《坚白论》 。 其主要命题是"离坚白" 。 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 。 第一部分是 , 假设有坚而白的石 , 他设问说:"坚、白、石:三 , 可乎?曰:不可 。 曰:二 , 可乎?曰:可 。 曰:何哉?曰:无坚得白 , 其举也二;无白得坚 , 其举也二" 。 "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 , 无坚也 。 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 , 得其坚也 , 无白也 。 "这段对话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彼此分离的 。 有一坚白石 , 用眼看 , 则只"得其所白" , 只得一白石;用手摸 , 则只"得其所坚" , 只得一坚石 。 感觉白时不能感觉坚 , 感觉坚时不能感觉白 。 所以 , 从知识论方面说 , 只有"白石"或"坚石" , 没有"坚白石" 。 这就是"无坚得白 , 其举也二;无白得坚 , 其举也二"的意思 。
公孙龙的第二部分辩论是形上学的辩论 。 其基本思想是 , 坚、白二者作为共相 , 是不定所坚的坚 , 不定所白的白 。 坚、白作为共相表现在一切坚物、一切白物之中 。 当然 , 即使实际世界中完全没有坚物、白物 。 而坚还是坚 , 白还是白 。 这样的坚、白 , 作为共性 , 完全独立于坚白石以及一切坚白物的存在 。 坚、白是独立的共相 , 这是有事实表明的 。 这个事实是实际世界中有些物坚而不白 , 另有些物白而不坚 。 所以坚、白显然是彼此分离的 。
公孙龙以这些知识论的、形上学的辩论 , 确立了他的命题:坚、白分离 。 在中国古代这是个著名命题 , 以"离坚白之辩"闻名于世 。
公孙龙|冯友兰:浅说“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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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子》还有一篇《指物论》 。 公孙龙以"物"表示具体的个别的物 , 以"指"表示抽象的共相 。 "指"字的意义 , 有名词的意义 , 就是"手指头";有动词的意义 , 就是"指明" 。 公孙龙为什么以"指"表示共相 , 正是兼用这两种意义 。 一个普通名词 , 用名家术语说 , 就是"名" , 以某类具体事物为外延 , 以此类事物共有的属性为内涵 , 一个抽象名词则不然 , 只表示属性或共相 。 由于汉语不是屈折语 , 所以一个普通名词和一个抽象名词在形式上没有区别 。 这样一来 , 在汉语里 , 西方人叫做普通名词的 , 也可以表示共相 。 还有 , 汉语也没有冠词 , 所以一个"马"字 , 既表示一般的马 , 又表示个别的马 , 既表示某匹马 , 又表示这匹马 。 但是仔细看来 , "马"字基本上是指一般概念 , 即共相 , 而某匹马、这匹马则不过是这个一般概念的个别化应用 。 由此可以说 , 在汉语里 , 一个共相就是一个名所"指"的东西 。 公孙龙把共相叫做"指" , 就是这个原故 。
公孙龙以"指"表示共相 , 另有一个原故 , 就是"指"字与"旨"字相通 , "旨"字有相当于"观念""概念"的意思 。 由于这个原故 , 公孙龙讲到"指"的时候 , 它的意义实际上是"观念"或"概念" 。 不过从以上他的辩论看来 , 他所说的"观念"不是巴克莱、休谟哲学所说的主观的观念 , 而是柏拉图哲学中所说的客观的观念 , 它是共相 。 《庄子》的《天下》篇还载有"天下之辩者"的辩论二十一事 , 而没有确指各系何人 。 但是很明显 , 一些是根据惠施的思想 , 另一些是根据公孙龙的思想 , 都可以相应地加以解释 。 习惯上说它们都是悖论 , 只要我们理解了公孙龙的基本思想 , 它们也就不成为悖论了 。
【公孙龙|冯友兰:浅说“白马非马”】◎本文摘自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 图源网络 ,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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