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价北京第一条自行车专用路( 四 )


公交车在行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地方法律规章可以在现有国法基础上进行更为严格的要求,但不能未被现有国法的管制(不能放宽)。
国法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分到形式,规定了禁止压实线。
3、机动车通过虚线临时驶入非机动车道,要避让非机动车。
至少,笔者没有在国法中找到给公交车开口子的条目。没有说公交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要让非机动车进行避让的。(如果有,恳请并欢迎网友指出)
4、公交集团各运行公司,是企业,不是事业单位
5、公交车站,是指导乘客(公交运行过程中的消费方)使用公交工具的指导标识。
从4和5角度讲,在笔者个人看来,公交车站更具有一定的“广告”意义,即,相当于告诉乘客(公交消费者)公交公司是如何进行经营的。
综上,公交车没有任何理由凌驾于国法之上,国法没有赋予公交车以任何形式不遵守普通国法的权利。
■网友的回复
便民的有意义举措和尝试,大好事儿,尤其对于年轻人而言。
难的是修这样一条路。现在既然有了这样一条“快捷的专用慢车道”了, 象有些网友说的,不是所有的天气、所有的人都适合骑车的。以后应该由私人投资或周围居民集资的方式,投入限定以自行车速度行驶的电动车或类似车辆,带遮棚、甚至基本上挡风的,供周围不适合、不想骑车的那些老人、路途较远的或身体不适者付费使用。或采用可以搭载多人的电瓶车,形成小型、班次频繁的迷你付费公交。
怎样评价北京第一条自行车专用路
■网友的回复
有很好,没有也无所谓。
更希望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的情况少一些。
现在在北京街头骑车,跟打仗似的。左边是跑着的汽车,右边是停着的汽车。小心翼翼地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穿行,总有玩命的感觉。
我买车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在北京街头越来越不敢骑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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