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处置校园欺凌不能止于教育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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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 网民在网上发布视频反映银川市某中学学生被殴打 。 对此 , 27日 , 银川市教育局官方微博@银川教育发文称 , 银川市教育局高度重视 , 立即介入调查 。 9月26日晚 , 教育局指导学校配合公安部门 , 对涉事学生的家长进行了教育 , 责成对孩子进行严加管教 。 同时 , 对被殴打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 。 (9月27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 , 校园暴力事件在各地频发 , 在校中小学生成为施暴者或受暴对象 , 令学校及家长忧心仲仲 。 特别是 , 近日接连发生了多起校园暴力事件 。 9月6日 , 多位网友向四川观察爆料 , 成都金堂淮口镇中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 。 一位穿着校服的女生背靠墙角 , 用口罩蒙着眼睛 , 被其它几位身着校服的女生轮番扇耳光 , 一度打出鼻血 , 打人者还不时发出笑声 。 9月13日 , 发生在广东吴川的这起女生在楼梯间被多人殴打事件 , 打人者为4名在校女生和1名辍学女生 。
此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 , 73.3%的受访者表示 , 身边曾经发生过校园暴力事件 , 表明校园暴力 , 已成为影响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 且禁而未止 , 甚至愈演愈烈 。
从表面上看 , 校园欺凌没有校外暴力那么残暴和恐怖 , 但具有常态化和久治不愈的特征 , 对学生身心造成的创伤也很严重 。 众所周知 , 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及受害者都是学生 , 无论是对受害者 , 还是对施暴者 , 都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危害 。 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性格养成 , 及日后生活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 也会助长施暴者 ,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 然而 , 过去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 通常会被学校及家长 , 以“息事宁人”的态度进行处理 。
事实上 , 早在2016年11月 , 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 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 , 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 继而 , 2017年12月 , 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 提出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 , 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 。
近年来 , 各地相继开出了治理校园欺凌的“药方” , 如河北要求全省中小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北京规定学校发生欺凌事件须10分钟内限时上报;广东佛山有学校安装预警系统 , 学生在遇到危险可以随时按钮求助;甘肃兰州明确规定 , 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和学校予以通报 , 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等等 。 然而 , 在治理校园欺凌现象过程中 , 现有法律存在概念模糊、责任年龄偏高、惩处方式单一等问题 。
可见 , 处置校园欺凌 , 不能止于教育家长 。 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 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 如果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 且没有得到妥善处置 , 将对校长和班主任等进行问责查处 。 只有这样 , 才能强化校领导的教育管理责任 , 有效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
【东方网|处置校园欺凌不能止于教育家长】只有立法治理校园欺凌 , 才能精准守护“少年的你” 。 首先 , 应适时出台《反校园欺凌法》 , 解决《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内容不够完备、法律效力位阶较低等现实问题 , 并将责任追究制度纳入其中 。 同时 , 对校园欺凌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 尤其注意区分校园期凌与学生间嬉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 , 为惩处校园欺凌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对责任年龄作出重新划定 , 在刑事责任年龄的基础上 , 校园欺凌专项法律 , 重点弥补对低龄欺凌行为的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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