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五部门:对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示范应用支持政策( 六 )

  (四)关于示范考核评估和奖补资金拨付

  五部门将依托第三方机构 , 全程指导各城市群示范工作 , 并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示范期结束验收评估 。 牵头城市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应组织牵头城市做好示范绩效自评 , 按程序上报至五部门 。

  中央财政将采取“后补助”方式 , 以结果为导向 , 依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 。 牵头城市要组织确定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在示范城市间的分配方案 。 对工作进度慢、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示范城市群 , 经专家委员会审定 , 将视情况采取调整实施方案、扣减或暂停拨付奖励资金、暂停或取消示范资格等措施 。

  为加强与各地方的互动交流 , 及时解答城市群在申报示范过程中面临的疑难问题 , 五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免费咨询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张静


【中国证券报】五部门:对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示范应用支持政策

----【中国证券报】五部门:对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示范应用支持政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