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政绩冲动下的变味景观:奢中带奇、照搬照抄、盲目举债( 三 )


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往往牵连着巨额的政府债务 , 尽快化解遗留的债务问题也成为当务之急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汝城县在被巡视组通报后 , 出台了《汝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五年行动方案(2018-2022年)》 , 计划每年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增收节支等措施筹措资金偿还存量债务 。 2018年该县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 , 对现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按"停、缓、调、撤"原则进行分类处置 , 压减投资金额21.15亿元 。 通过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 剥离政府债务10亿元 。 通过专项清理 , 核销政府债务4.69亿元 。 2020年该县化解政府隐性债务28.23亿元 , 债务风险等级由"一类地区"降为"二类地区" 。
围绕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 加大问责力度
在抓个案整改的同时 , 从中央到地方也在花大气力进行系统整治 。 去年 , 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专门印发通知 , 要求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 其中强调 ,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 从源头上防止"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 陕西、安徽、湖南、西藏等省区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开展对此类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 。
应该看到 , 近两年 , 我国在通过健全制度来防止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上做出了不少探索 , 比如完善公共财政的预算监督机制、推动政府投资科学决策等 。 2018年9月 ,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 提出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 其中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 体现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 2019年7月 , 《政府投资条例》正式施行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 , 明确了项目单位应当编制和报批的文件、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的依据和审查事项 , 并规定审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程序 。
除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外 , 发挥多种监督合力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 加大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的问责力度 , 也是加强约束的重要方式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多次强调严肃查处应景造势等突出问题 ,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针对盲目举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处分规定 , 强化了对这一违纪行为的处分力度 。
日前 ,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督促审计厅将"景观过度亮化工程"纳入2020年78家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内容 , 通过加强审计监督提升约束力 。 近年来 , 国家明确将地方债务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 通过发挥"绩效审计""离任审计"的作用 , 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拍脑袋决策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 。
健全制度和监督机制旨在从外部加强制约 , 从源头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 最终要靠各级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 ,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 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 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
戳破面子、做实里子 , 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 才是真正的政绩 。 (本报采访人员侯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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