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贩卖自己名下银行卡成刷单骗局“帮凶”,女子涉嫌犯罪被公诉

为了赚钱 , 女子曹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号和银行卡向朋友许某出售 , 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成为网络刷单骗局的“帮凶” 。 全国多达11名受害者的钱通过曹某账户被骗走 。 采访人员今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 33岁女子曹某因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 。
检察官燕帅介绍 , 本案犯罪嫌疑人曹某是许某的朋友 。 2019年9月 , 许某让曹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一张银行卡 , 并允诺给她800元好处费 。 曹某先去手机营业厅办理了一张实名制手机卡 , 然后用这个手机号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和配套的电子U盾 , 开通短信提醒业务和网上银行转账功能后 , 她将手机卡、银行卡和电子U盾一并交给许某 , 并从许某处获得好处费800元 。 为了赚取更多的钱 , 曹某每个月都按照许某的要求为其办理银行卡 , 先后卖给许某8张银行卡 , 获利2万余元 。
殊不知 , 曹某卖卡的行为为许某进行刷单诈骗间接提供了帮助 , 小梦(化名)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 今年4月的一天 , 小梦收到一封QQ邮件 , 当中宣称:“正规平台、诚邀刷单 , 轻轻松松 , 不用工作就能赚钱!”心动的小梦加对方为微信好友 , 对方向小梦发送了一个二维码 。
根据指示 , 小梦打开了某知名电商APP , 扫码后显示是一张手机充值卡的待付账单 。 小梦按照要求支付了100元后 , 不一会儿对方就向小梦的银行卡返回了105元 。
尝到甜头后 , 小梦开始相信“动动手指就能赚钱” 。 她再次操作发现 , 这一次购物车里是一张价值2000元的游戏充值卡 。 对方发给小梦一个银行卡号 , 小梦不假思索地将2000元转了过去 。 对方告诉小梦 , 要多做几组任务才能一起返款 , 小梦只好按照要求继续转钱……但所谓的返款再也没有到账 。
燕帅表示 , 所谓“刷单” , 就是卖家雇佣“刷客”扮演顾客 , 用虚假的购物方式帮助卖家提高商品销量和信用度的数据 , 并且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 。
“刷单、刷信誉不仅是一种虚假广告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 破坏网络交易秩序 , 还可能触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 而且网络刷单早已成为诈骗的重灾区 。 ”燕帅介绍 , 刷单骗局通常会经过三步:第一步 , 通过小单返利获取“刷客”信任;第二步 , 派出高额的商品账单 , 同时加大佣金金额 , 并要求“刷客”连续完成任务后一次性返款;第三步 , 以转账故障、网络延迟、账户冻结等借口诱骗“刷客”不断完成任务 , 循环往复 , 直到“刷客”突然醒悟 。
作为刷单骗局的重要一环 , 犯罪分子需要利用不同的银行账户逃避资金监管 , 这就涉及到“网络黑产”的另一链条:非法买卖银行账号和手机卡 。 曹某正处于这一环节 。
曹某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起诉 , 许某被另案处理 。 燕帅指出 , 曹某明知银行卡买卖是违法的 , 而且由于转账频率过高导致银行卡被冻结 , 曹某还曾帮助许某为卡解封 , 因此可以推定曹某主观上明知其帮助的对象可能涉嫌犯罪 , 客观上也实施了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 。
此外 , 值得注意的是 , 网络刷单也可能涉嫌犯罪 , 被判处刑罚 。 2018年全国“刷单炒信入刑第一案” , 被告人李某某即是因为创建并经营炒信平台 , 组织淘宝卖家通过该平台发布、散播炒信信息 , 引导部分淘宝卖家在淘宝网上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 以此牟利而获刑 。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 刷单赚钱小心被套 , 银行账号千万别告 , 网络黑产全部是套 。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采访人员 张蕾 通讯员 庄小茜
编辑 胡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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