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医保重复参保者高峰时曾达1亿人,三部门最新发文要求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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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全民参保的文件 , 让医保重复参保的问题再一次浮出了水面 。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 首次提出重复参保的界定及处理原则 , 明确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
虽然从参保总人数上来说 , 我国已经实现了医保全覆盖 , 但若剔除大量重复参保人群 , 我国医保制度尚未实现“应保尽保” 。
有权威人士曾于十年前估算 , 我国医保的重复参保者高达1亿人 。 近年来重复参保的情况虽然有所好转 , 但仍有部分地区保持在10%以上 。 人社部下属的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一项调查显示 , 目前有大约7.8%的人存在重复参保、13.1%的人应保未保 。
那么 , 为什么会重复参保者?哪部分人群是漏保者?全民医保如何才能补上这些漏洞和短板 , 真正织就社会保障的安全网?
【第一财经|医保重复参保者高峰时曾达1亿人,三部门最新发文要求清理!】为什么会有重复参保者?
《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重复参保的界定 。 重复参保 , 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 , 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 比如 , 一个人在户籍地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 , 在常住地也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等情况 。
重复参保是我国医疗制度里存在的老问题 。 早在2010年 , 人社部原分管医疗保险的副部长王东进曾公开表示 , 我国的重复参保率在10%左右 , 以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0亿计算 , 10%是1个亿 。 当时一个人补助120元 , 王东进认为 , 这就相当于1200亿元的财政资金打了水漂 。
此后 , 全国政协在全国范围内的调研发现 , 在2012年间各地方的重复参保率一般在10%以上 , 有的省份在30%以上 , 有些城市更是超过了40% 。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谭中和对河北、河南、广东、重庆、北京等省份的23个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的调研显示 , 目前尚有部分群体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 有大约7.8%的人存在重复参保、13.1%的人应保未保 。
谭中和在今年第1期《中国医疗保险》上撰文表示 , 总结各地发生的重复参保 , 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跨制度重复参保 , 即分别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些地方尚未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整合);二是制度内重复参保 , 即在同一个制度内 , 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 另外 , 调研发现 , 重复参保问题发生在跨省、跨制度的流动人员占多数 。
清华大学医疗服务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藏宜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 , 农民工和外出务工人员极易重复参保 , 常见情况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 到城镇打工后又参加了就业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重复参保一方面给参保人增加了负担 , 要交多份保费;另一方面医保难以精准掌握参保人的情况 , 不便于管理 。
由于城乡居民医保涉及到了财政补贴 , 财政部也是此次《指导意见》的发文单位之一 。 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 , 重复参保也导致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
谭中和表示 , 纵向看 , 2018年重复参保率较2017年下降超过30% 。 总体看 ,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现象逐步好转 , 但这对医疗保险人群全覆盖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
国家医保局对《指导意见》所作的政策解读中提出 , 人口流动和就业形态多样化对参保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 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 , 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频繁流动 , 新就业形态不断增加 , 参保工作必须适应经济就业发展新变化 , 为重点人群、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 更好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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