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医保重复参保者高峰时曾达1亿人,三部门最新发文要求清理!( 二 )


谁是漏保者?
《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 2019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基本医保”)135407万人 , 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
从数据上看 , 按照2019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40005万人计算 , 参保覆盖率为96.7% , 基本实现了人员的全覆盖 。 然而 , 现实的情况是 , 统计数据中存在一定数量的重复参保 , 以及断保后未及时统计等情况 , 这导致的“应保未保”人群数量 , 无法在统计数字上显现出来 。
谭中和的调查显示 ,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应保未保人群的比例为13.08% ,主要来自于以下人群:流动人口、平台经济下的从业人员及婴幼儿 。
流动人口仍然是漏报的重点 ,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保险制度使用不同的信息系统 , 尚未实现信息系统的全国统一 , 使得难以从制度上直接排除应保未保和重复参保 。 同时 , 分级管理的财政补贴制度也影响了医疗保险人群全覆盖 , 绝大多数流动人口难以在流入地参保 。
对此 ,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人群的参保缴费政策 , 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儿、退役军人、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 。 对于新生儿 , 规范参保登记 , 要求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 , 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 , 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
新业态就业人员是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的另一个短板 , 比如快递等平台经济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等 , 他们参保意愿不强 , 医保制度对他们的吸引力也不足 。 《指导意见》提出 , 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 。
针对“应保未保”者 ,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完善与本地区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 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 , 核实断保、停保人员情况 , 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 , 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库 。
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指导意见》还首次提出了重复参保的处理原则 , 明确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
《指导意见》规定 ,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 , 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 , 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 , 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 , 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
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的同时 , 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 。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 , 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 , 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
廖藏宜表示 , 医保制度存在参保登记各地标准不一的情况 , 《指导意见》对医保的全民参保登记做了规范化指导 , 目的是为了自上而下实现制度的标准化 。
随着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以及医保电子凭证的广泛推广 , 医保信息化建设的提速也为消除重复参保创造了条件 。 《指导意见》提出 , 依托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参保功能模块 , 清理无效、虚假、重复数据 , 实时识别参保人参保缴费状态 , 提升参保质量 。
《指导意见》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是 , 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 , 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 , 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 ,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 , 管理范围水平明显提升 , 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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